先說我的立場,當時開除郭這次開除楊,早就沒這麼多事了
所以我是支持兩個都該開除的,但我不是球團(攤手)
Ps.覺得文章太長的人,可以直接下滑看結論即可,感謝。
這次的解決方法很簡單,選項只有兩個:
(1)溯及既往,開除郭阜林:
這個狀況基本上不可能,等同於是叫球團承認之前的懲處過輕
(立場反覆不明而被炮轟的前例不在少數)
且當時他已接受懲罰。
若只是為了使兩次標準一致而重新追究,球團應不會為之。
(2)火速開除楊家維,前例不予追究:
這也是球團選擇的方法,也是我認為目前所能做的最佳方案。
本來我也以為會循郭的前例,處以禁賽罰款的處分(最壞選項)
所幸球團沒有重蹈覆轍。
當然這個狀況就會導致目前板上的討論方向發酵(雙標喵,看牌子砍人等等)
但站在統一獅的角度,他只是一支棒球隊,接觸到的群眾是棒球迷,甚至只是「統一獅」
的球迷。
其他球迷的討論風向對於他們來說根本不重要
只要支持本隊的球迷多數能夠接受這個處理方式即可。
當然喵板也有獅迷不認同雙標做法,但那佔比多少,不得而知
相反的,站在統一母公司的角度
這次的處理可謂是將傷害降至最低了
一般民眾看到的只會是
「球員酒駕,球團火速開除,零容忍」
不是棒球迷的人根本不會記得之前還有一個郭阜林前例在
自然對他們來說,也就沒有雙不雙標的問題了
同時也降低對公司的形象影響。
*結論:
球隊角度->
其他隊球迷怎麼吵,不太重要,反正已經嚴懲
你們吵雙標只是少數
自己隊的球迷認同,繼續支持即可。
公司角度->
不看球的民眾不會記得之前是不是有前例存在
只會看到這次的快、狠、準開鍘方式。
(某些時候還有正面效益,即時處理值得稱讚之類的)
而且旗下球隊的事務是否影響母公司,仍不得而知
初判對於公司商譽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