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統一唐肇廷複數年約不在60人名單 聯盟該建立傷兵制度

作者: LoveInSongs (小知音)   2021-12-22 00:11:28
統一唐肇廷複數年約不在60人名單 聯盟該建立傷兵制度
https://tw.appledaily.com/sports/20211221/TEBFTRCPUZFHFHN75N74MMJDDI/
統一獅將還有1年合約,但要長期養傷的外野手唐肇廷移出60人名單,這樣技術性的操作
雖然可以多保留1名球員,但也凸顯現行60人名單仍有改善的空間,聯盟是該討論建立傷
兵名單制度的必要性。
大聯盟傷兵名單分成7天、10天與60天,球員一旦進入60天傷兵名單,球團40人名單可以
遞補1名球員,只是原傷兵痊癒歸隊後,40人名單必須移除1人。
統一並沒有買斷唐肇廷的合約,但聯盟卻解釋唐肇廷不在60名單,已成為自由契約球員,
可以加盟任何球隊。只是其它球隊若要網羅唐肇廷,必須與統一協商,站在合約的精神,
一旦統一不放人,唐肇廷就只能繼續留在統一。
按聯盟的解釋,未來球隊都可以仿照統一獅的做法,只要將複數年合約的球員移出60人名
單,反正球員想走也走不了,最終一樣要留下來,反而失去當初制定60人名單的精神。
如果中職建立60天傷兵名單制度(也可以更長),不受60人名單限制。球員一旦動手術,需
要半年,甚至1年以上復健,例如投手常見的韌帶重建手術,復健至少都1年半,如果放在
60人名單,隔年無法上場,對球隊戰力也是損失。
傷兵名單制度另一個意義在自由球員年資的計算,日、韓職棒都仿照大聯盟建立傷兵名單
年資計算方法,唯有中職沒有傷兵名單制度,球員一旦因傷下二軍,年資就停止計算。中
信鄭凱文在2015年動手術取出手肘骨刺,一軍登錄僅106天,即使當年僅投103局,並交出
10勝成績,年資仍不滿1年,必須等到明年才能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王覺一/台北報導)
作者: suzhou (☂☁☁☁☂)   2021-12-22 00:13:00
領隊叔叔伯伯說了算的 勞方要爭取才有可能了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21-12-22 00:16:00
時機若對
作者: BJshow   2021-12-22 00:17:00
其實就改成其他隊想網羅唐 不需要跟母隊協商就好 這樣對勞方最好 等同買斷合約。陳偉殷之前轉水手還是領馬林魚的2200萬鎂 +上水手的大聯盟底薪。
作者: sd2567 (starseed)   2021-12-22 00:30:00
不能啊 合約優先喔
作者: shortoneal (不告訴你咧)   2021-12-22 00:50:00
我覺得至少接手的把原本簽的合約接走,轉隊費就不用了都60人外了,如果沒人接走那個合約的錢應該要照給,不然就是自動簽回
作者: MK47 (和牛第一)   2021-12-22 00:51:00
每個都簽1+1 球隊隔年3月31日前決定是否執行第二年合約 就能讓球隊變像保護所有人 但是又在任何時候把球員丟掉XD
作者: shortoneal (不告訴你咧)   2021-12-22 00:52:00
1+1後面的1普遍是球員選擇吧?1+1後面是球隊選擇那就很扯,跟簽1有啥差別
作者: BJshow   2021-12-22 00:55:00
因為聯盟出來的這個解釋很容易被鑽漏洞 要合理化就補述吧但要公開。
作者: shortoneal (不告訴你咧)   2021-12-22 00:56:00
泰安甚麼不會,搞這些有的沒的腦子倒很靈光
作者: BJshow   2021-12-22 00:56:00
說到這個中職規章還是沒要公開 只公布某些補述部分==
作者: shortoneal (不告訴你咧)   2021-12-22 01:02:00
因為真正的中職規章是領隊會議
作者: sfw0199 (100分)   2021-12-22 01:47:00
規章不公開就會鑽漏洞了
作者: 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   2021-12-22 02:40:00
科,公布就不會滾動嗎,莫忘本壘衝撞補述
作者: sky77725 (峰)   2021-12-22 02:53:00
會長有看到嗎?不要找邦邦坦
作者: driftfirn (dust)   2021-12-22 04:18:00
其實這些都能讓球團規避責任,中職規章都是跟著領隊會議走沒有勞方加入談判。最好的方法就是只要將仍有合約的所屬球員移出60人名單就要付合約買斷費,該球員也才有實質自由球員身分再跟其他球團接洽,即時原母隊願意再簽回依然可以用較低價重新議約,畢竟這種問題比較容易發生在有傷在身又棄之可惜的球員身上。中職不健全的交易制度用我提的方式能讓球員、母隊、接手球隊都能相對將損失降到最低
作者: a86710985 (大英帝國自衛隊)   2021-12-22 04:21:00
草創
作者: roelove (柔柔)   2021-12-22 04:41:00
這時候工會不是應該站出來?會長是球迷這件事不過就是個人設罷了實際還是個政客
作者: edouard09 (方文山下智久)   2021-12-22 05:24:00
真的是草創聯盟,Bug一堆
作者: shifa (西法)   2021-12-22 07:22:00
大咖簽+1才可能談球員選擇 資方市場下大概都是+1球隊選擇而且中職就算是大咖,簽+1也有可能是雙向選擇…
作者: rangerchao (出外下港人)   2021-12-22 07:32:00
某樓又迫不及待的批會長了,且看後來聯盟做法
作者: shifa (西法)   2021-12-22 07:35:00
用議約權的概念來套季末60人名單就好60人名單內=議約權在母隊 60人名單外=大家都可以議約釋出名單=母球隊表示放棄議約權有球團議約權就可以跟球員議約,球員原本有沒有合約那是球員自己的事情。
作者: BJshow   2021-12-22 07:42:00
但問題是唐這案例不在60人內 議約權最後還是給母隊掌控不太合理。 雖然知道高機率沒人要接觸 但還是會有BUG
作者: savishu (........)   2021-12-22 07:44:00
有請勞工之光陳偉殷出來解釋了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1-12-22 07:48:00
推shifa和BJshow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21-12-22 08:06:00
唐能領到錢好好養傷最重要了 有沒有在名單內不重要
作者: mikelen ((._.?))   2021-12-22 08:27:00
就修啊。以前草創那麼多年,趁現在做一做
作者: work1024 (Q哞)   2021-12-22 08:36:00
統一很喜歡玩這種技術操作餒
作者: lion3210 (小仲)   2021-12-22 08:41:00
工會,該動起來了哦
作者: alecgood (阿雷故)   2021-12-22 08:48:00
唐就是因為要養傷才被放到60人名單外 那為啥不用他受傷因素來建立制度 而去不斷的去補述60人名單的規則???老愛這樣越補越大洞?
作者: shifa (西法)   2021-12-22 08:58:00
所以現行規則的設定還有聯盟對於名單的操作意義還不完善。怎麼改都好,但是設計的精神要延續下來,之後面對其他漏洞才比較有應對的原則
作者: Maupassant (我住在B-612行星)   2021-12-22 09:01:00
我覺得統一這做法不太ok
作者: BJshow   2021-12-22 09:02:00
你多了傷病特例還是沒有解決 有複數年卻放60人名單外的問題啊==
作者: BenShiuan (璇璇)   2021-12-22 09:38:00
應該球員同意轉隊,新球隊要買斷合約,舊球隊不得拒絕應該說新球隊要繼承舊球隊複數年合約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21-12-22 13:01:00
球季結束後只剩40人名單沒有傷兵名單不是= =陳拿到的還是一樣的錢,只是新球隊只需付基本,原球隊必須負擔剩下的,不會拿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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