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8C%87%E5%AE%9A%E6%B4%BE%E9%81%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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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當成MLB把球員丟出40人名單的DFA來看吧
DFA球員的處理
1.放上讓渡一段時間讓其他球隊挑走 挑走的話直接繼承合約
2.交易 雖然有價格來往 不過新東家就是把合約買下來了
3.下放 球員可以拒絕 不過同意的話就是在原球隊留著然後不占40人
拒絕然後又沒人撿 就是交易或著釋出
4.釋出 各隊自由接觸 原球團繼續支付薪水
加入後新球團代替原球團支付底薪部分的薪水
訂個時限 讓想繼承的球隊直接撿走照原合約
沒人要的話就看選手自身意願要不要留隊
不留的話就帶著母隊合約讓新隊便宜拿
中職的話 大概就開1給大家一個機會
3的話因為中職下放沒有選擇權的問題 其實就是回原隊放在60人外放著
真的要走4的話倒是要想想怎麼處理
畢竟MLB複數年約的薪水通常是底薪的10倍不止
不過如果真的是把Overpay合約丟出來換名額空間
別人不想直接繼承合約球員也不想走
那這樣操作名單確實是可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