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規定,對原球團100%有利
可以大膽將所有複數年合約的球員全部放60人名單外
尤其是想要擺脫的複數年合約選手更是要放在名單外
比如簽下一個老將的複數年合約3年
但第二年突然冒出個即戰力新秀補上缺洞
為節省支出,就可以把這個複數年合約的老將放在名單外
搞不好就有需要的球團簽走
如果價碼不滿意,或者其實這球員自己還需要
原球團大可拒絕這挖角
按照這規定,原球團是可以單方面否決球員和其他球團達成的協議
這規定簡直是太好了
對我爪這種想建置三軍的更好
通通簽個兩年以上合約起跳,大家輪流放60人名單外
可以大幅度擴展球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