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規章[第8章第10條] 契約保留球員人數限制最多60人,會長於接獲
所有球團通知經審核後即公布之,球團應與契約保留球員進行合約之洽談。
60人名單外的球員
其他球團可以自由接觸 談妥了就可以直接轉隊
爪爪這次的操作是
60人名單公布的隔天 就宣布兩個名單外的球員直接簽回 別人就又無法自由接觸
幾乎同時就變回和在60人內差不多的狀態
我覺得爪很有良心了 這次還留了一天給別人操作
那如果動作快一點
名單爆出來15分鐘我就跟名單外球員談好簽回的約?
只要別人不要15分鐘內直接送一個大合約出來攔截就好
或是直接在送名單之前 我就跟名單外球員簽好了
等名單一公布我就順便公布哪些人我已經簽回了?
看起來是不是沒啥問題
要求幾個菜鳥談個新約應該很好打點吧? 搞不好配合的直接加薪
這樣只要球團想保 小咖在不在60人是不是沒啥差別?
被放60人外是給你機會跟他隊接觸 你自己要跟原隊秒簽是球員自己的選擇 這沒問題啊
作者: qwas65166516 (TO BELIEVE) 2021-12-30 10:58:00
好了拉 簽回就球員的選擇 還是你要強迫60外不能回簽
作者:
iPolo3 (艾POLO衫)
2021-12-30 10:59:00一個可以談 一個不給談 很難懂?
爪爪的狀況是你選手跟其他隊談好也可以拒絕兄弟的合約,爪爪沒有否決權。快艇的案例問題是喵喵有否決權,才不合理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21-12-30 10:59:00留一天很有良心
作者: pba (葉子) 2021-12-30 11:00:00
差別很明顯看不出?
作者:
oDNSoIce (艾斯)
2021-12-30 11:00:00對啊 球員選擇秒簽 外面如果有給好的合約 那就不要怪別人
如果續約薪水要砍百分之七十以上需要球員同意,如果重新簽回好像就沒這個限制,所以如果以最低薪七萬來看,薪水超過24萬,但是表現不太好的選手可能會走這個方案
作者:
dark22 (dark)
2021-12-30 11:01:00沒放60人球員可以選擇不要簽約 秒簽就是球員事前就同意了
作者:
oDNSoIce (艾斯)
2021-12-30 11:02:00會秒簽 就是球員自己的意願啊
作者:
vadertsai (我愛YuYu)
2021-12-30 11:04:00應該可以設定一個緩衝期限比較好
作者: damen0808 2021-12-30 11:06:00
如果這麼想要就端出更大的合約阿,自由接觸不是嗎
作者:
sfalco (阿斯1)
2021-12-30 11:06:00樂天放小胖 富邦放益全,你就知道了
這真的有操作空間阿 設期限+其他球隊接觸透過聯盟照會
作者:
sfalco (阿斯1)
2021-12-30 11:07:00不然放江坤宇,就大錢鬥簽不回
作者:
eee60109 (L.C.H)
2021-12-30 11:08:00Non-tendered + 換約吧 只是茶裏王那個bug中職不理而已
一個是對方端出更大合約球員就會秒簽,一個是對方端出更大合約球員只能流口水不能秒簽,懂?
作者:
dark22 (dark)
2021-12-30 11:16:00雙方都有意願留 名單外秒簽只是走個程序而已
作者: Vios3 (我不要暱稱) 2021-12-30 11:19:00
二線球員很可憐吧 處於失業邊緣誰敢不滿心感激地簽回 過去有實績的反而比較不怕 應該說球團比較不敢這樣操作如果有機會效法美職更健全的制度 當然更好
作者:
yurian 2021-12-30 11:23:00簽約本來就合意的 你可以不簽啊……???
作者: cschuan (ntucschuan) 2021-12-30 11:28:00
不爽不要簽
作者:
afa76 (撿到十塊)
2021-12-30 11:30:00顏色
作者:
starxls ((〞︶〝*))
2021-12-30 11:32:00名單外你也可以秒接觸阿 錢砸下去還怕被母隊簽回?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1-12-30 11:32:00隨便啦,真要陰謀論"喬好"的話,留一天跟留十天差別也不大何況除非要搞得很難看,否則單純只是名單不夠塞的話,也都60人名單吊車尾末段班,也沒有隊伍會去砸錢去挖
作者: pan1013 (panda潘) 2021-12-30 11:41:00
原po提的沒錯阿 球員當天才知道自己在60人名單外 其他球團根本來不及接處 原球團就給合約 二軍球員怕失業也不敢賭會有其他球團找他吧 應該給個一星期的等待期才合理吧
日職還不是說戰力外然後馬上說打算全部用育成約簽回來這本來就是可以操作的部分
設幾天後根本沒意義,私下一樣能先喬好,假設設10天好了,球團能跟球員說你2天內就要跟我簽,你是被放在名單外的你敢不簽嗎
作者: Pinky555 (Pinky555) 2021-12-30 11:52:00
秒簽回還能理所當然...
其實劉志威自己都說了名單外不代表釋出 (不就是回簽嗎)
作者: pan1013 (panda潘) 2021-12-30 11:54:00
這時候球員工會就要硬起來阿 如果球團自己違規 大家還幫球團說話 勞工還真的很可憐
作者: dogville (犬村) 2021-12-30 11:55:00
差別那麼多還在沒差的就是故意裝傻了啦
作者: pan1013 (panda潘) 2021-12-30 11:56:00
以前有假球 實力有斷層 現在二軍農場都養起來了 未來60人名單外的實力只會越來越強 難說沒有其他球隊想要搶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1-12-30 11:57:00違規?規章又沒限定60人名單外母隊不能簽回
設名單下限不設上限 也是一種辦法有本事養100人也是你球團本錢粗
作者: pan1013 (panda潘) 2021-12-30 12:01:00
不要斷章取義 違規是回上面那句是 如果有限定10天才簽回球團要你2天簽約
拷貝 球員可以拒絕啊 不會第一時間跟別的球團接觸嗎 你敢嗎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1-12-30 12:02:00那如果真的是"喬好"的球員,你覺得有球員會自己去檢舉嗎
作者: pan1013 (panda潘) 2021-12-30 12:07:00
所以才說球員工會要硬起來挺球員阿 球團不遵守就一起罷工讓球團名聲也壞 你看GM下次敢不敢這樣第一時間要賭阿 其他球團要提出合約 也有程序要跑 如果以後有限制 球團遵守規則很難嗎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1-12-30 12:12:00你是跟我說去年宣告FA是為了保護球團、多保留球員的那個工會
作者: takamiku 2021-12-30 12:15:00
你要放60人外 有興趣的球隊不管時間多晚都會去簽 如果比原本球隊待遇還高當然能跳小聯盟一堆不就是這樣搞的 先技術性DFA 等時間到沒人撿走再重新簽回來
幫自己爭取大約天經地義 但理事長公開說保護學弟 這....
作者:
g5v895 (喵的 我不是台泥網址)
2021-12-30 12:32:00原隊要簽回 有把握別隊要你可以不簽啊
那就是球員球團雙贏阿難道一定要球員大約 球團血流成河才算是好的球員工會?
作者:
Minihil ( )
2021-12-30 12:48:00球員就沒要轉隊 你硬要他和別隊談是?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1-12-30 12:52:00那願意跟球團喬好,策略性擺60人名單外也是雙贏喔 你各位也別太計較
作者:
Minihil ( )
2021-12-30 12:52:00你提DFA也有問題 要舉也是規則5 然後規則5也是有規定的中職來說 就是你撿走就要擺一軍名單DFA什麼時候球員不能拒絕了 可以選擇回小聯盟啊可是原球隊沒有不要繼續合約啊
作者:
gn1698 (奶茶傳)
2021-12-30 13:03:00球團跟球員喬的好 讓球員馬上放棄跟別隊接觸的權利 就沒問題啊
作者:
Minihil ( )
2021-12-30 13:13:00我大概知道你是怕有球團把不轉隊的都擺60外 想轉的60內我覺得主要還是60名單太多了 應該以一軍登錄名單為準或是以進中職幾年為標準 5年一軍登入未滿多少就可接觸其實之前讓油龍花錢挑人的規則就蠻不錯的 只要不強迫買各隊每年可以花錢買1-2個 不強迫 也很有話題性
你可以不簽等別隊來找你 爪也不能說不 你有搞請楚?
名單外不是球隊不要你 但規則上是球隊失去你 你可以自由簽約 看你要零簽五萬或是去其他的隊隨便你
作者:
nbfbfb (愛我別走~~)
2021-12-30 14:50:00放60人名單外不能先簽啊 頂多就是前面先談好放完隔天會簽回 但是如果有別的球團找 球員要去原球團也不能擋啊
作者: r05066 (TNRiff) 2021-12-30 15:47:00
現在的操作就是怕你落跑才放進60人名單,不怕的就沒差
差別喔 球員也可以選擇別隊 可以烙跑 而對球隊來說你可有可無 要跑也沒差
作者: ss880509 (千面) 2021-12-31 01:20:00
講好球員如果在名單外還是可以跑啊,覺得講好就不會跑也太一廂情願
問題是....誰值得別的球隊第一時間提出大約?還是你覺得各球團不能先研究各隊名單,看有哪些目標可能被放在60人名單外可以先接觸?聊聊天不犯法吧?現實是很多被放在60人外的球員都是戰力邊緣原球隊要簽已經謝天謝地了,一直說美國職棒..美國幾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