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929598 (游勇馳)》之銘言:
: 在中職
: 球員無法選擇加入的球團
: 球團付了簽約金,球員的青春歲月要被母球團控制9年(大學畢業的8年)
: 像是賣身契一樣
: 取得FA的年限已經夠久了,
: 就連約滿了球團還能把球員榨乾(賺轉隊費&補償球員)
: 轉隊費更是貴得要死
: 有些球員不是出不去,是被轉隊費擋住的
: 為什麼補償條件要這麼優厚母球團?
: (應該就設ABC級 300萬/200萬/100萬就好了,
: 另外球員補償應該改成選秀權補償,球員請自己養)
: 為何FA補償如此嚴格? 母球團已經爽8~9年了耶
認真回也提供一下不同的視角
為了怕有錢球團
不重養成只用銀彈攻勢啊
今天就拿我富邦來當例子好了
若不設這麼高的門檻
年限降低 轉隊費降低
先不要講一樣開銀行的中信
你喵林安可 古林 蘇智傑
你吱 廖建富 林承飛 林立
你龍 郭天信 王維中 徐若熙
養1-2年 到5-6年時
開始就有開銀行的球隊要挖了
你確定你受的了 XD
若非中職的一些保守規定
依富邦以富邦勇士的方式來建隊
嗯..
以上提供另一視角啦
愈自由的市場當然對有能力球員更有利
對有錢的球隊也很有利
但小資或是預算有限球隊就慘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