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推文裡一堆一直貼別人谷黑標籤的奇葩腦袋
然後一直說谷黑造謠巴拉巴拉的
真的會笑死
從頭到位唯一的事實就只有
「大谷的帳號匯錢給組頭」
其他的說法在這兩天全部都被反向說法駁斥過了
信不信大谷沒賭那是你家的事,更是別的事情
在唯一確定的這個事實上,問題就是大谷的帳號匯錢就等於共犯
法庭上人頭帳戶轉帳就視作共犯
臺灣多少賣帳號給詐騙集團的你看他們身上會不會有案底
臺灣會是詐騙天堂真的是不意外
相信推文還是一堆人會爭當事人不知情,或是什麼法律失能或是什麼奇怪特例的
笑死
作者:
icou (已哭)
2024-03-22 12:39:00我先箭頭笑死看風向
作者:
ccmvic (Vic)
2024-03-22 12:39:00谷咪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作者:
ashilol (ash)
2024-03-22 12:40:00樓下馬上噓
作者:
F5566 (56樓)
2024-03-22 12:40:00事實勝於雄辯?
作者: rioforreal (朴彩英的丈夫) 2024-03-22 12:41:00
谷黑急了
作者:
hybridpi (pipipi)
2024-03-22 12:41:00法庭上人頭帳戶轉帳就視作共犯 這誰說的?
作者: wang33456789 (wang33456789) 2024-03-22 12:41:00
幫補血
作者:
ccmvic (Vic)
2024-03-22 12:42:00你想氣死日本皇民谷咪?
作者:
dinosd2 (...)
2024-03-22 12:42:00邏輯有問題哦,這個前提是大谷知道匯出去的帳號是組頭的
作者:
chartan (yoyo)
2024-03-22 12:42:00你可能不知道有人被騙帳號然後後來不起訴
作者:
dinosd2 (...)
2024-03-22 12:43:00但顯然不論哪一版故事,大谷完全不知匯出去是組頭的帳號
作者:
Upswing (UP)
2024-03-22 12:43:00確實這直接匯款給組頭的行為真的很難辯,註記個loan也無言
作者:
chartan (yoyo)
2024-03-22 12:43:00所以都有可能
無罪推定原則啊 大谷沒有被定罪前他就還是受害者 當然水原也還沒被定罪 所以我選擇觀望 但某些人的邏輯就算大谷最後沒被定罪也黑掉了
作者:
chartan (yoyo)
2024-03-22 12:44:00有一種東西叫做三方詐騙
作者:
Axwell (Axwell)
2024-03-22 12:44:00還有動不動就說別人崩潰 到底在幹嘛
作者:
yyes5210 (格式化D曹)
2024-03-22 12:44:00那台灣信用卡被盜刷的應該都要抓去關,天知道你是不是刷給黑的,共犯結構喔喔喔喔
作者:
cool34 (酷的34)
2024-03-22 12:44:00這事件大谷團隊會幫他處理啦 不管後續結果如何
作者:
Axwell (Axwell)
2024-03-22 12:45:00某些人硬要搞成谷粉谷黑的對立 吃飽太閒喔
人頭帳戶轉錢不是共犯不然是什麼?你去跟法官講啊,照你那可愛的邏輯我只要兩個人頭帳戶過手就不算洗錢了好嗎,小朋友回去讀書啦
作者:
cool34 (酷的34)
2024-03-22 12:45:00不過球員去上法治課程 還是蠻有用的啊 記得中職常常辦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4-03-22 12:45:00遮住名字再想想看,或是把名字換成任何你討厭的人再想一想
反正又不是大聯盟搓湯圓不然就是水原關到漏尿啦其他愛講什麼粉黑的隨便你臺灣就一個例子柯麻兒了,要搓這個都簡單啦看你砍站#要不是
作者:
rappig (鄉民~~順啦!!)
2024-03-22 12:51:00假如我被詐騙 匯錢到詐騙帳戶 我也算共犯嗎?
作者:
hchwu (遇見)
2024-03-22 12:52:00所以被詐騙者匯錢出去就變詐騙者了,原來如此
作者: vfgb35 (寂寞的花坐著看人) 2024-03-22 12:53:00
50樓 很多真的搞人頭帳戶的也會這樣宣稱 所以你橫豎都要被查過 不能只憑供詞就放你清白
作者: Kawow 2024-03-22 12:53:00
台灣都是詐騙天堂都能一堆人被騙了 何況大谷是被身邊的人騙 你說共犯就共犯哦 笑死
作者:
poz93 (jaien)
2024-03-22 12:54:00第一時間是共犯阿 所以警察檢調才會通知你去說明
作者: ramirez 2024-03-22 12:55:00
谷粉不願相信的事實
作者:
HisVol (他的體積)
2024-03-22 12:56:00大谷只是高中生,怎麼可能知道網銀app怎麼轉帳
作者:
poz93 (jaien)
2024-03-22 12:56:00說明後檢調判斷 才會從共犯變被害人或維持共犯
作者:
Yjizz (饒惹偶ㄚ激濕)
2024-03-22 12:56:00接受司法調查不要瞎猜,但你說那些被詐騙戶被定罪這個不太對....啦不要亂誤導
作者: vfgb35 (寂寞的花坐著看人) 2024-03-22 12:56:00
若最後查出你單純是受害者 不在案件利害關係中 也沒有犯罪相關行為的通聯那就沒事 大谷現在就是全力往這個方向操作不然第一時間仍免不了"罪嫌" 罪犯是不至於
作者:
poz93 (jaien)
2024-03-22 12:57:00還是維持共犯之後 你可以上法院讓法官判是共犯還是被害人
作者:
dinosd2 (...)
2024-03-22 12:58:00你拿三方詐騙當例子,那只是拿中間過程講成共犯
作者:
mijqut (sin)
2024-03-22 12:58:00谷黑急了 只能跳針笑死
作者: milu0723 (咪嚕咪嚕) 2024-03-22 13:00:00
谷粉始終不願相信的事實,只能一直塑造還債英雄
作者: Tr3vyy 2024-03-22 13:00:00
是不是有人說了禁詞w
作者: jumilin927 2024-03-22 13:00:00
谷黑很急
作者: vfgb35 (寂寞的花坐著看人) 2024-03-22 13:00:00
就像有些網路恐嚇事件 嫌犯(或被框列的無辜者)一開始都會說自己被盜帳號啊 但檢方不可能信片面之詞 先查下去再說
匯款的動作只能當作懷疑調查的點但還是要調查確認匯款的
我在被盜帳戶不知情的情況下給了犯罪集團錢,然後說我是共犯?
作者: vfgb35 (寂寞的花坐著看人) 2024-03-22 13:03:00
精確說是"司法程序結束前尚不排除罪嫌"老話一句 個資要保護好
作者: louis82828 (louis82828) 2024-03-22 13:05:00
事件還沒調查清楚直接斷定是共犯 給你當法官台灣還不成為冤獄天堂
作者:
liu02112 (好想吃慚愧棒棒糖.......)
2024-03-22 13:09:00坦白說這裡也不是法院 你想有罪推定或無罪推定都可以
作者:
inoce (inoce)
2024-03-22 13:09:00好了啦 逼哀噢
作者:
liu02112 (好想吃慚愧棒棒糖.......)
2024-03-22 13:12:00反正大谷也不會跑來看你講什麼
作者: Dosakia (Dosakia) 2024-03-22 13:12:00
你就是谷黑 end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4-03-22 13:13:00別的國家我不清楚,台灣的檢警偵辦“涉及帳戶往來”的刑事案件,實務上會先以犯罪嫌疑人來通知人頭戶到案說明也許名下帳戶涉及犯罪行為,在美國沒什麼,但是在台灣會先被檢警視為共犯喔借給家人朋友、被盜帳戶、帳戶遺失、辦貸款被冒用、投資被騙、求職被冒用……這些理由我都有聽過不過也不用擔心,如果能提出事證,也有人頭戶最後是不起訴處分~以上是台灣的例子不知道美國是怎麼處理
作者: vfgb35 (寂寞的花坐著看人) 2024-03-22 13:19:00
台灣在法律上常常是繼受者 推估各國都差不多吧 差在量刑跟國情不同的按例經驗而已按太快 等等按1回來
作者: maylawyer (Kami) 2024-03-22 13:21:00
大谷只是高中生 根本開不了戶 谷黑省省吧
作者:
Sechslee (ï½·ï¾€â”â”(゚∀゚)â”â”!!)
2024-03-22 13:23:00帳號被盜用結果被當詐騙共犯的案子多得是
作者: vfgb35 (寂寞的花坐著看人) 2024-03-22 13:24:00
這推給98樓
作者: likeyouuu (喜歡妳) 2024-03-22 13:40:00
笑死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4-03-22 13:49:00你要先證明被騙啊~對檢警來說,金流就是最有力證據一般人頭戶假如是真的被騙,至少會留下被騙的對話紀錄
作者:
Tokuseki (世紀大魯翁)
2024-03-22 13:51:00即使在台灣也不是牽扯上關係就有罪 且賣跟騙不同
作者: yosaku (脆弱的超強) 2024-03-22 14:06:00
照你說法 世上被詐騙的人都叫共犯?財務損失的一方也被稱作共犯?
作者: windydancer (重新做人) 2024-03-22 14:26:00
加油
作者:
mainsa (科科)
2024-03-22 14:29:00我個人是覺得台灣一堆被詐騙的低能兒算是共犯 除了政府不應該要幫他們抓詐騙集團之外 還應該要為了這些低能兒提供運作資金罰這些低能兒的錢啦 不過我看主流風向都不怪低能兒被騙錢 都把事情怪到毫無關聯的政府身上欸
作者: EZTW0000 2024-03-22 15:45:00
用美國實際法律來睹他們嘴,別用台灣法律經驗來判美國事
好了啦 所以你們直接叫美國這樣判要不要 一堆北七言論以為自己先知
作者: xzero000 (zero000) 2024-03-22 17:26:00
?
作者:
bonba (:D)
2024-03-22 23:36:00同意你 先幫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