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邦爪6局下半投手違規相關規則

作者: simplytony (翔翔^^)   2024-06-10 21:02:25
※ 引述《daniel0527 (凡人)》之銘言:
: 計時的部分前面討論很多了,小弟比較在意「擊球員準備好擊球姿勢」這一點
: 根據中職的規則補述:投球計時規範
: 擊球員需在倒數剩餘8秒進入擊球區注視投手,並可隨時準備好擊球姿勢。
: 再看中職的棒球規則:
: 突襲投球(Quick pitch)為違規投球。裁判員對於擊球員在擊球區尚未完成打擊準備
前?
: 投球,應判斷為Quick Pitch,壘上有跑壘員時罰則為 Balk,無跑壘員時計 1 Ball。
: Quick pitch 是危險行為,應不被允許。
: 從規則補述我們可以推斷,倒數剩餘8秒時擊球員一定準備好擊球姿勢了,否則視為違

: 而突襲投球的判定是擊球員是否準備好打擊
: 因此
: 倒數8秒內投手隨時可以投球
: 這個結論應該沒錯吧
認真回
正常的狀況下
不應該出現你說的假設
因為打者應該要先被抓超時違規
加計一好球
但假如真的沒抓到打者
8秒內投球打者準備好了沒
不是直接推論他一定準備好
而是看裁判自由心證判斷他準備好了沒
所以直接投球還是會有突襲投球的疑慮
畢竟規則並沒有規定8秒內視同準備完成
而且突襲投球是在正式規則內
理論上他的判決優先度是比較高的
這個規則是為了維護打者的安全而制定的
我是覺得今天這個case沒那麼複雜
就只是打者違規該抓沒抓而已
作者: hunng5 (阿豪)   2024-06-10 21:03:00
那些邦寶說打者沒有違規阿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24-06-10 21:03:00
真的搖棒子那時候要算還不能投的話,魏只剩兩秒...
作者: ILoveKMT   2024-06-10 21:03:00
爪迷又再超譯了
作者: arasheng   2024-06-10 21:06:00
下場在做一次動作看裁判怎判
作者: wwcII (我不知道)   2024-06-10 21:06:00
不管啦!問就是邦邦啦
作者: sdd5426 (★黑白小羊☆)   2024-06-10 21:06:00
這就是主審的問題啊 如果算突襲投球 那不就是打者未準備如果打者未準備 那為什麼不是超時
作者: daniel0527 (凡人)   2024-06-10 21:08:00
理論上不該發生這種狀況沒錯 但如果投手遇到了疑似打者超時沒被抓的狀況 他唯一保護自己的方式是快點投出去 滿諷刺的
作者: kumajanai (kumajanai)   2024-06-10 21:10:00
直接抓打者違規的確是正解,今天主審是不會選正解那位
作者: kaube (轉眼之間)   2024-06-10 21:11:00
還好我沒說打者沒違規,我只說賺到了 爽
作者: fash5896 (zxc)   2024-06-10 21:17:00
今天這狀況本來就是主審沒抓打者違規啊,有抓怎麼會有後面的問題,主審沒抓導致投手不確定是否能投,導致被抓投手超時,如果投了有可能被抓突襲投球,怎麼看都是投手吃虧
作者: bill9128 (bill9128)   2024-06-10 21:22:00
打者把時間吃光。然後怪投手沒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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