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首轟球需要歸還給球團嗎?

作者: hunng5 (阿豪)   2024-07-13 11: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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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旅外球星張育成回台加盟富邦悍將,今天初登場先發指定打擊第四棒。而球團也在社群
上宣布,在張育成敲出中職生涯首轟後,撿到球的球迷可以跟球團交換禮物。
但如果你幸運撿到球,這時候球團來跟你要,你可以不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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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要還
1920 年代以前,打上看台的球仍是球團財產,觀眾撿到球必須還給球團。但是,仍有球
迷試著將球「偷渡」回家。
有些球團開始沒那麼堅持留著這些球,但仍有球團堅持要球迷歸還,否則會把球迷趕出球
場並報警。
或許難以置信,但美國警察有一段時間會逮捕幹走界外球的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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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eben’s Rule
1921 年,紐約巨人隊的比賽中,球迷 Reuben Berman 接到一顆界外球,巨人隊的工作人
員要求 Berman 把球交回。
但 Berman 拒絕巨人隊的要求,為了表達對球隊規定的不滿,他把球往場外扔。
球場工作人員把 Berman 帶到辦公室質問,並威脅要報警逮捕他。最後球團沒有報警,而
是把門票錢退給 Berman,並將他請出球場。幾個月後,Berman 對紐約巨人隊提出訴訟,
控訴他們非法拘禁和恐嚇,請求 2 萬美元的賠償。
法院審理後判決巨人隊須賠償 100 美元給 Berman,金額雖然不大,但也足夠讓球團反思
球場的界外球規定。
之後,巨人隊不再堅持留住界外球,其他球隊也跟進修改界外球規範。允許球迷帶走界外
球的規定,被人們稱為「Rueben’s Rule」。
1922 年,11 歲的球迷 Robert Cotter 拒絕交還界外球而被費城運動家隊帶去警察局,
遭到警方拘留。
隔天提審時,法官釋放 Cotter,並痛斥費城運動家隊:「如果他是 Cotter,他也會做一
樣的行為,他不會為了球團的 1.5 元美金而在 Cotter 身上貼竊盜的標籤;如果球團想
要藉由這個案子,測試法院對界外球問題的態度,那這就是法院的決定。」
這也更加確立 Rueben’s Rule,球團再也別想拿回球迷們撿到的界外球。各個球團也會
把界外球的歸屬在球團主場政策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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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職棒有類似的規定嗎?
翻閱中華職棒規章,以及各隊的票券定型化契約,都沒有對界外球所有權有任何規定,那
打出去的界外球或全壘打球到底是誰的?如果球團要求撿到球的球迷把球交回,在法律上
站得住腳嗎?
球迷買票進場看棒球,買的是「在觀眾席上欣賞該場比賽的權利」,而不包括意外飛來的
界外球,界外球的所有權仍應歸屬於聯盟或主場球團。如果球團今天要把球要回去,似乎
說得過去。
但售票比賽中,聯盟和各球團都不會收回打上看台的球;如果是不收費的學生或業餘比賽
,主辦方則多半會要求球迷把球交回,這樣的做法也行之有年。
從民事習慣法的角度來看,「界外球、全壘打球歸撿到的球迷所有」已經成為職棒的比賽
交易習慣。應該不會有人覺得,把球帶走會構成侵佔罪。
不過,像是首轟這種具有紀念意義的球,球團、球員本人也多半會用交換的方式把球拿回
來,而不是直接主張法律上的權利。像是這次富邦球團就宣布,撿到球的球迷可以交換選
手親簽商品。
如果下次進場撿到具有紀念意義的全壘打球,別忘了和球團工作人員說希望可以跟球員拍
張照、換幾顆簽名球,選手可以保留珍貴的紀錄球,球迷們也可以得到難忘的回憶。
另外也要提醒大家,除非聯盟有在用球上做特別的記號,否則出了球場,那顆球就和一般
的界外球沒什麼兩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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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全文請上法白官網閱讀:
大谷翔平的全壘打球算誰的?球團有權把球收回嗎?(作者:陳玠宇)
https://plainlaw.me/posts/who-owns-homerun-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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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張育成 #富邦悍將
作者: flowerabby01 (羽羽)   2024-07-13 11:36:00
可以不還啊,你有買票,但是你不還沒認證過這就只是一顆普通的實戰球
作者: poz93 (jaien)   2024-07-13 11:37:00
MLB是聯盟人員一定會幫你認證 中職就不知道了我個人是覺得球迷撿到了 那要不要給球員就是他的自由用情勒的方式 一定要球迷交出來也不好
作者: rewq0618 (滾丸子)   2024-07-13 11:39:00
那這樣球團根本也不用換,隨便拿一顆出來說這顆是首轟球就好了,反正認證最大
作者: AccLaborGo (跳跳飛剪刀)   2024-07-13 11:40:00
台灣會很多情勒
作者: poz93 (jaien)   2024-07-13 11:45:00
如果我第一次接到全壘打球 不管是一般球員的一般HR 還是明星球員有紀念價值的HR 我應該都不會交出去 因為這球的價值在於我第一次接到 就算不沒認證 我還是會留做紀念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4-07-13 11:45:00
這棒球問題連結法律知識還蠻有趣的想到吉田正尚首轟接到首轟球迷就堅持不歸還
作者: apestage (Ape)   2024-07-13 11:47:00
挺無聊的 一顆球弄這麼複雜 弄到法律XD我相信台灣六支球團也沒這麼小氣 而且送東西拍個影片還會有流量 對雙方都挺不錯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4-07-13 11:49:00
不過球團隨便拿一顆球宣稱說是首轟球問題也很大 到時候接到的當事球迷也上媒體說也有首轟球不就尷尬了
作者: mazinger   2024-07-13 11:53:00
1921年 100美元很大欸
作者: Shiang1225 (Shiang1225)   2024-07-13 12:07:00
那足球跟籃球是不是也可以不還?
作者: HOLYXXXX (JERRY)   2024-07-13 12:26:00
厲害你球團再找一顆假的認證啊
作者: ruffryders (Wanksta)   2024-07-13 12:32:00
丟回場內
作者: yban63 (cosmos2020)   2024-07-13 12:42:00
紀念這個一定交給球團,讓他們放在展示區,大家分享喜悅,類似博物館的概念,自己的話希望得到值得的實質獎賞
作者: EIZOL768 (外放邊疆的小孩)   2024-07-13 13:00:00
有的聯賽不是界外球都跟你要回來
作者: zxcvbnm00316 (空白鍵上面那一列)   2024-07-13 13:16:00
不歸還轉賣的話 球團應該也有對應手段吧
作者: KY87 (超夢遺)   2024-07-13 13:21:00
不跟球團換而要轉賣 也難證明就是當天那顆收轟球
作者: pschao (BigCake婚禮攝影)   2024-07-13 13:22:00
第一次,真的沒有很重要個人意志高漲的時代,紀念品的意義不再
作者: jyunwei (jyunwei)   2024-07-13 13:25:00
這算慣例,但不曉得球團可不可以事先宣布這位球員首轟不遵循慣例,提出設定好的交換條件(無論觀感與否)
作者: jack30338 (小螞蟻)   2024-07-13 13:44:00
球團一定給的很大方啊 球團真的想要就要有球迷不還的備案啊
作者: LCJ0903 (藍色機器貓)   2024-07-13 13:46:00
直接在門票上寫,張育成打出的全壘打球為球團所有就好了,同意再購買
作者: pw080325043   2024-07-13 13:51:00
球團沒認證就是一個普通球
作者: TONY7 (小柏)   2024-07-13 13:55:00
3C錄影這麼普及.誰撿到第一時間大家都知道.球團不認證是騙自己嗎!最好方式就是球迷/球團都大方點.大家都開心才是正解
作者: chenghe (路人)   2024-07-13 13:56:00
大約八年前,新莊中外野沒球迷的看台上,撿到林智勝全壘打球,就被工作人員勒令收回,說不歸還可能會被黑名單,以後無法進場。當時只是大學生,所以乖乖還了,但現在長大後超後悔…球場工作人員說,中間沒觀眾席的地方,是屬於聯盟的,所以不能爬進去撿。他們之後會把該全壘打球還給林智勝。我還為此去臉書問過智勝老婆,問他有沒有收到,並表示希望能跟他取得該球,畢竟算是我第一次撿到全壘打球的經驗。結果,智勝老婆回我說,根本沒有收到該球…
作者: openlion (open獅)   2024-07-13 15:03:00
5包統一脆麵換 敢不敢
作者: ives522 (manson)   2024-07-13 15:12:00
好啊 不要認證也沒差啊 反正首轟球永遠就不見了XD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24-07-13 15:20:00
看來你黑名單的理由是因為翻牆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4-07-13 16:45:00
不還行啊 出球場就是顆 毫無價值的球
作者: chenghe (路人)   2024-07-13 19:34:00
翻牆過去的大概20個人吧…所以我也不懂是爬牆不行還是撿球不行,還是爬牆撿球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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