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xc70227 (第一考不上)》之銘言:
: 可能是年代久遠了,開始有人懷念他,覺得要不是他苦撐中職會倒。
: 事實上洪教主才是間接造成假球案發生的原因之一
: 當時舉凡任何對球員對聯盟整體發展好的制度
: 像是:球員工會、自由球員、健全二軍、複數年合約、經紀人制度。
: 這些現在看來是讓球員專心打球的制度,洪教主通通反對
: 因為搞下去之後,飯店爪要多燒錢就不能經營職棒了。
: 完全就是為了自己好而犧牲球員權益。
職業運動將本求利
想賺錢錯了嗎?
我是覺得很多鄉民
都有很奇怪的觀念
好像經營職棒
賺錢是該死的是罪惡的
一定要賠到脫褲
才叫做「職業棒球」
害我越來越不懂
「職業」這兩個字的意思
在第一次假球發生前
中職應該是有賺錢的
不管賺多賺少
但至少兄弟是有賺錢的沒問題
最主要的原因
就是當時經營職棒的成本很低
除了薪資外其他成本也都很低
但第一次假球過後
經營職棒的成本就有越來越高的趨勢
後來中職打冠軍賽就能所謂的打平收支
都是加上母企業贊助後
才有打平收支這種事
其實就整個企業來說
中職就還是賠錢的
不過部分鄉民似乎
把母企業賠錢當作理所當然的
不賠錢就是情勒仔
不給球員超溢價的合約
就是該死貪錢的球團要滾快滾
像劉太子之前
提早用較低薪的長約
綁住有前景的球員
也常被鄉民罵啊
不過這在MLB可是很常見的耶
把假球歸咎於母企業不花錢
這真的是很荒謬的邏輯
更別說除了第一次打假球
後面的假球都跟低薪無關
都是高薪球員帶頭打假球耶
在商言商才是「職業」啊
每次看到那種要中職球團
賠到脫褲才叫做進步的言論
實在令人很頭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