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變大牌就是災難。
如果覺得因為不補位造成失分(還有接下來噴4分)沒什麼的話,應該推動修憲。
建議更改規則:凡經防守方王牌投手手指壘包,則跑向該壘包之跑者即為出局。王牌投手之
定義由媒體及網友公認之。
※ 引述《laidos (道士)》之銘言
: 法官那個失誤根本就是低級,隨便普通球員都能接好,大家都很少檢討,卻一直拿Cole沒
: 補位在發洩情緒,更何況一壘也可以跑過去踩壘有機會,是不是搞錯了,誰拿較高薪水?
: 是誰天天被吹噓多厲害?誰是隊長領袖
: ?事出有因,沒法官搞砸,哪會後來的晃神?只因為法官人氣高嗎?就比較免於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