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滿自動FA那麼好的話 球員工會應該會大力推行。
中職這種淺碟的市場,目前現行制度可能對雙方都好,
前文都有用陳俊秀當例子了,只要你有提FA的資格=成績好的老將
這幾年來,排除場外因素,
也只有富邦這隊直接把前一年成績不好的高薪老將放60人名單外。
唯一可以討論的是註冊日數的認定看看能不能再縮短,從125天縮短為100天。
年限可不可以再縮短。例如九年->六年
而且要改成到期自動FA,也要把簽約FA球員數量限制為兩位修正刪除,
甚至還要設定薪資或者挖角資金上限,不然FA都會被大球團收走。
而且比起這個,個人認為類似規則五的作法比較重要,
例如簽約滿6年,一軍登錄天數少於一定程度的球員,約滿6年(大學可能4年)
就自動變成規則五球員,在TS結束後一週內,可由他隊自由挖角,
如未被挖角或離隊就繼續待在原隊,60人名單就可以廢除了。
補充一下:
只是覺得可以往這個方向,內容提到的數字都只是舉例,非建議直接那樣做。
資方也不一定要跟你談。
例如自由球員制度記得也是在2009年那時候才有的,
中職不像美國那樣可以說罷工就罷工,所以要溝通協調,甚至利益交換。
有些制度措施也不是一蹴可及,天時地利人和都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