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njiro (炭治郎)
2024-11-12 15:11:48日職得入札制度演進
一開始的美國球隊投標,金額無上限,最後只會有一隊金額最高的取得獨家議約權
然後開始議約
之後是上限2000萬,若有複數球團金額相同則是由球員接洽選擇
到現在的球員和美職球團直接洽談合約,然後合約價值照比例給日職母隊
日職的入札制度,日本球團感覺上只有一開始決定是否要讓球員入札有主導權,後面都算是被動收錢
中職的入札制度,看起來像中職球團跟球員取得共識來決定誰得標
感覺上好像不是得標才開始談約,而是一開始就要把合約開出來納入討論
中職入札制詳細的流程有公開嗎?
現在又要面臨同樣問題了,古林如果要回來還是只能回統一嗎?聯盟不能一直拿當年米糕的版本來用之後都不修吧
中職FA是9年 旅外3年 古林回中職要回母隊把FA刑期服滿照這邏輯是母隊有權決定要把古林送去哪隊下面那篇新聞更多細節就是Z3請統一放心的把古林交給他們
但入札實際上就是提前買斷合約了,也才出現有源式FA
我覺得入札回母隊的設計還不錯,鼓勵球團培養選手輸出
如果回來要服滿刑期,那比較類似租借的形式但又有出入,而且這樣超矛盾,變成古林如果不是火腿資產那天就變回統一資產,假設三四年後古林合約滿想去美國而不是提前走入札制度,那這時候美國是要跟統一談?
古林在火腿是洋將合約滿確實是自由身 美國要跟統一談這樣有可能約到的前一年火腿就會跟美國談了
中職現在入札版本是因應當年小文和大王,米糕臨時生出來的版本拿來用偏球團方可預見,但是這真的要定義清楚,大王回來後的議約權交易已經是蠻灰色地帶的做法,聯盟這部分需要定義清楚再做修改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4-11-12 15:28:00旅外回台歸母隊的部分,規章已經加進去了
記得當年LM自稱所謂的入札制時就有其他聲音了主因好像是根本沒有跟其他領隊討論過(中職共識決)就推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4-11-12 15:29:00當時LM自稱所謂入札制回歸母隊也是事後才補上去講白了根本沒有一個白紙黑字就借聯盟辦公室開記者會說我們這個叫做入札制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4-11-12 15:33:00反正中職就邊穿衣服邊改衣服啊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4-11-12 15:36:00反正也不是第一次這樣了XD 有爭議就再開會喬啊
作者: carwhat (卡三小啦) 2024-11-12 15:36:00
真正話語權還是在球團上啊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4-11-12 15:43:00我的看法是,中職母隊的規範就出去前的同意權、以及回台返回中職的所有權,出去後根本就不管了啦,而不是推文猜的租借制,要不然如果是租借制之前大王約滿多延長的一年續約就不是直接跟大王談就好,而是要跟LM談
作者:
HOLYXXXX (JERRY)
2024-11-12 15:48:00都拿到入札的錢了 還想等球員回母隊 哪有那麽爽的事 樓下說對不對?
所以就整體有問題啊,原球團買斷的錢都收了,回來還是原球團的人,爽賺欸現行制度就不是入札也不是租借,台灣永遠有自己玩法
作者:
chdc ( )
2024-11-12 16:23:00回母隊參考KBO啊 你不給母隊一點利益(回來還是我的) 我為什麼要那麼早放出去
不是沒有跟其他隊討論 是他要討論但會長跟其他領隊無動於衷 後來蘇還天真地說美國球隊有興趣要小文的話可以來談 殊不知沒協議人家根本不能去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