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認
他對台灣籃球有他的貢獻在
雖然爆出性騷醜聞
但目前兩邊都是單方面說詞
風向好像還沒有太明顯
且目前女方沒有實證據昂,只有人證
以及閨蜜說「知道這件事情」
十幾年前的事情,我想香港酒店的走廊監視器也不會留著
加上這種事情本來就很難舉證
接下來除非有越來越多實錘的人證(像雞排哥那樣)
或是指證歷歷的行為
要不然我覺得女方佔下風
即便對她的心理傷害已經造成了
我覺得還是得就事論事
爆出來的目的是希望對方道歉嗎?
為什麼是選擇這個時間爆出呢?
當時手機有沒有錄音?我想對話都記得這麼清楚
肯定有什麼錄音的證據吧
有的話不要保留,一次給他炸出來,讓男方啞口無言
(11年前的手機應該是已經可以錄音了)
性騷擾這事情真的很麻煩
就算說的都是真的發生過的事
在法律上面還是講求實證
如果都沒有實際的證據或更多人證就出來寫
被說蹭熱度、編故事算輕
到時候反被酸民說是誣告和損害名譽
我覺得對於女生來說是二度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