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死刑不要雙標

作者: obabbv (obabbv)   2023-12-28 20:58:08
※ 引述《Sakamaki (無)》之銘言:
: 看很多討論還是什麼大辯論太複雜了
: 弄簡單親民一點的問題
: 若是你家人、親近的人被殺,你會不會原諒死刑犯
: 只要廢死團體你家人被殺你可以不雙標繼續維護死刑犯,那我就給你過
: 如果是我家人被殺,不好意思,我一定要兇手死
: 所以我不同意廢死
這個之前小燈泡媽有經驗
結果當下ptt噴: 你的言論不能代表全部的受害者
(攤手)
「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回家帶小孩,我沒有想到這個
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或
者讓媽媽放心工作。另外我認為,這樣的隨機殺人事件,兇嫌基本上在當時是沒有理智的
,這不是靠立法、或怎麼去處置,就能夠解決這個問題。我還是希望能夠從根本、從家庭
、從教育,來讓這樣子的人消失在社會上面,我希望我們以後的子子孫孫都不會再出現這
樣子的人!」
《蘋果》讀者在「鄭捷迅速槍決 小燈泡母:心情糟糕」底下留言「妳可以原諒殺小燈泡
的兇手,但妳不能代表其它四位被鄭捷手刃的受害者的家屬來原諒鄭捷!……所以妳可不
可以閉嘴發文,好好顧好自己三個孩子就好,太閒的話可以重回職場啊!」、「小燈泡的
媽媽越來越討厭,少假掰了,鄭捷的死刑是他自己自找的,難道那些被害者該死嗎?假仙
假鬼假怪,噁心,你的言論令人噁心反感」、「鄭捷這案件太困難了,世間少有,你再花
一百年也搞不清,因為鄭捷不會告訴你實話,他的家人也不會」。
作者: kase09521 (Waken)   2023-12-28 21:03:00
他不能代表全部的受害者沒錯啊,上面那一篇的原PO的想法不就不能被燈泡媽代表
作者: BBOYstyle10 (Dance)   2023-12-28 21:05:00
但他就是受害者啊,實際上鄉民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結果實際上的受害者卻被吃瓜群眾批評不覺得這很可笑嗎他不能代表受害者,那吃瓜群眾又可以這樣否定嗎
作者: obabbv (obabbv)   2023-12-28 21:06:00
不能代表阿 那怎麼會被罵冷血 自己女兒都死了如何如何
作者: kase09521 (Waken)   2023-12-28 21:07:00
我是知道有人嘴燈泡媽啦,但這句話就沒問題,你要找到無法原諒加害者的也多不勝數,那他不能代表所有受害者這句有什麼問題?
作者: BBOYstyle10 (Dance)   2023-12-28 21:08:00
問題就是,鄉民根本沒有資格代表他發言
作者: obabbv (obabbv)   2023-12-28 21:09:00
那這樣在座各位有誰是無差別攻擊的受害者要這樣評論 我們所有人都嘛沒資格
作者: kase09521 (Waken)   2023-12-28 21:09:00
就這篇來說鄉民的那句話哪裡代表燈泡媽發言了?
作者: obabbv (obabbv)   2023-12-28 21:10:00
鄉民不是都支持無差別攻擊唯一死刑嗎
作者: BBOYstyle10 (Dance)   2023-12-28 21:10:00
批評他冷血 覺得不是大眾預期的受害者形象
作者: kase09521 (Waken)   2023-12-28 21:11:00
自己的說的話自己的言論本來就是對自己的理念負責啊,但論這句話就很正確啊,我也不會說燈泡媽冷血啥的,要撻伐那種鄉民的話這篇看不出來啊燈泡媽講的話本來就只能代表他的理念啊所以有問題的是覺得他不該講這種話的而不是覺得他代表全部受害者的
作者: obabbv (obabbv)   2023-12-28 21:13:00
然後鄉民覺得這理念冷血 嘿嘿嘿 自助餐喔?
作者: kase09521 (Waken)   2023-12-28 21:13:00
^他不能代表所有受害者
作者: kase09521 (Waken)   2023-12-28 21:14:00
所以有問題的是覺得他理念冷血的人啊,你該貼的是那句話,是的話我才不會在這邊跟你吵這個
作者: BBOYstyle10 (Dance)   2023-12-28 21:14:00
那為什麼鄉民卻可以自以為是受害者發言
作者: BobbyJeann (lonesome)   2023-12-28 21:15:00
所以會說這句的就只想要有一個標準答案而已啊 才不是真的共情
作者: kase09521 (Waken)   2023-12-28 21:16:00
為什麼不行?發言不就代表理念想法?你不爽鄉民拿自己假設受害者舉例,那你可以拿不原諒加害者的來當例子
作者: obabbv (obabbv)   2023-12-28 21:18:00
笑死 一開始論點不都堅稱不是受害者家屬沒支格支持那你怎麼有支格反對咧 呵呵
作者: kase09521 (Waken)   2023-12-28 21:19:00
我覺得你的引文的論述跟你上面打的不一樣欸自己擴大解釋在那邊獵巫幫你複習一下你的引文不就假設那個情境發表他的理念,你的文章是燈泡媽發表他的理念,被噴他不能代表全部人,我的論點是單看你內文他不能代表全部受害者沒錯,就算你不喜歡原文那種假設自己受害者的情境,那現實也有很多不願意原諒加害者的家屬並不能被這段話代表你如果是要覺得有人噴燈泡媽這行為不行那很好啊,這些人本來就不對,跟我開不開心有什麼關係要找人吵架好歹把邏輯順一下
作者: obabbv (obabbv)   2023-12-28 21:26:00
阿你這就在詭辯嘛 不就一開始想用資格論噴廢死結果一個特例出來馬上又轉彎
作者: kase09521 (Waken)   2023-12-28 21:27:00
誰用資格辯廢死了?
作者: obabbv (obabbv)   2023-12-28 21:28:00
我沒說誰啊 你自己跳進來回的囉~
作者: kase09521 (Waken)   2023-12-28 21:29:00
原文是我不能接受,我要殺人償命,所以他反廢死,不就跟燈泡媽相反的理念?
作者: obabbv (obabbv)   2023-12-28 21:29:00
資格論 資格論咧 說好當初的萬用資格論咧
作者: kase09521 (Waken)   2023-12-28 21:30:00
所以才說你的引言跟你的論點根本就不是同一件事啊,你內文就不是你現在要吵的資格論啊不就幫你複習你的本文了嗎
作者: obabbv (obabbv)   2023-12-28 21:33:00
你就勾勾纏阿 所以我要把資格論也貼在上面才能回應你嗎這麼觸動你的情緒也是挺荒謬的
作者: kase09521 (Waken)   2023-12-28 21:33:00
我針對你內文回應,然後你一直跟我吵資格論幹嘛,資格論我也覺得很荒謬啊
作者: obabbv (obabbv)   2023-12-28 21:34:00
問題上述言論不就是資格論衍生出來的言論嗎是一定要講得很明白 像寫解析一樣 才能提資格論?
作者: kase09521 (Waken)   2023-12-28 21:40:00
資格論一般會衍生到這個命題,跟這個命題是資格論我也覺得有差啦,單純討論著命題我覺得是單純個人理念分享我現在看懂了是你覺得著命題就是資格論難怪從一開始討論就沒對上過,那就不用吵了看著命題的基準就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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