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sh0508 (葛癡)》之銘言:
: 闖禍的聯結車駕駛涉嫌公共危險罪被警方帶回警局,他雙手上銬不發一語,據了解洪姓駕
: 駛才剛到新公司短短1個月,還在「實習階段」,不只對路況完全不熟,甚至還是第1次載
: 運大型鋼柱。
: 到底干實習什麼事
: 我看根本平時就違法習慣了
: 所以完全沒在在意的吧
:
先說鋼柱
那個鋼柱規格那麼大
如果要讓聯結車標載 就要分成兩段
成本至少就是兩倍 包含運輸以及至工地現場再焊接的工時
至於出事的地點 其實正確名稱叫做「中山高架道路」
是三重中山路的高架道
嚴格講起來和「忠孝橋」是不同的東西
相比於台北市的高架道路(如市民大道 環東大道)
大多是不能讓聯結車上的
新北大道整段的高架路則沒這個限制
因為附近工業區太多 不給上只是增加平面交通困擾
不過說實話 這次事件其實不是因為超載而發生
而是因為載運鋼柱沒有固定好 加上可能司機過彎沒減速
讓鋼柱翻覆而造成
只是通常大型車發生事故一定是先抓超載問題
並不是說超載可以 但第一個一定會先抓到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