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den》之銘言
: 應該可以吧?
啊就有啊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140480
勞工局判興農違就服法 開罰150萬
發布時間:2011-08-02 14:30
最後更新:2011-08-02 14:30
針對中華職棒前興農牛球員葉君璋遭球隊釋出的勞資爭議,
台北市勞工局主動介入調查,勞工局認定興農牛不友善態度
明顯,判定牛隊有明顯的就業歧視,以違反就業服務法
第5條,對牛隊祭出重罰150萬元。
葉君璋去年底遭興農牛無預警以「戰力外」原因釋出,並
對外以「道德及風紀有問題」封殺,不讓其他球隊與葉君璋
簽約,台北市勞工局基於保護球員的立場主動介入調查,
判定牛隊違反就業服務法,祭出150萬元的重罰。
得知裁決結果的葉君璋透過工會表示,很難過和牛隊走到
這一步,但也很高興球員權益被重視。
對於遭到北市勞工局罰款,牛隊副領隊趙宏文表示,等收
到裁決書之後,再和法律顧問討論如何因應。
此外,勞工局表示,這次的開罰具「指標性意義」,未來也會
持續關注,讓所有球員都有加入工會的自由,維護應有的權益。
記者 冉瑞雯 王威雄 台北報導。
https://sports.ltn.com.tw/amp/news/paper/604503
釋出葉君璋案 牛罰100萬定讞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興農牛球員葉君璋4年前被推選
為台北市職棒球員職業工會代表,但興農牛球團涉嫌阻撓
工會運作,釋出葉君璋,又阻撓葉和其他球隊簽約,台中市
政府認為,已觸犯就業服務法中的就業歧視規定,裁罰興農牛
球團100萬元,最高行政法院昨判興農牛敗訴定讞。
此案曾引起職棒圈高度重視,北市勞工局著手調查,認為原
興農牛捕手葉君璋遭球隊無預警以「戰力外」球員為由釋出,
也不讓其他球隊與他簽約,但興農牛未說明或提出具體事證,
因此判定球隊對具工會會員身分的葉君璋「不友善態度至為明顯」,
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認定
就業歧視成立,裁罰興農牛150萬元罰鍰。
經興牛農提起訴願,勞委會撤銷該處分,台北市府遂送交
台中市府審議,經台中市府就業歧視評議審議委員會審議,
發現葉君璋的98年成績較97年提升,興農牛說詞有矛盾之處,
仍認定構成就業歧視,但改為裁罰100萬元。
興農牛球團不服,認為以「戰力外」理由釋出葉君璋,原因
通常有薪資過高、年紀大、表現不佳等因素,此案與就業
歧視無關,球團對葉轉任他隊並無異議,也祝福他,因此
提起行政訴訟。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綜合調查結果,興農牛球團確有因葉以往
工會會員身分,對他有就業歧視,並阻撓、打壓其工作權,
因此裁罰100萬元於法有據,昨判興農牛球團敗訴定讞。
作者:
shifa (西法)
2025-01-14 13:34:00小葉這案例也是很經典 但現在也不太會再度發生類似的事情了
作者:
currry (南港李國毅)
2025-01-14 13:37:00這件這件不是被告不續約是被告惡意封殺
又不是不續約 勞動專家拿來幹嘛惡意封殺 被告成合理
作者:
currry (南港李國毅)
2025-01-14 13:41:00拜託這件告的時候葉跟牛或象都是沒有合約續存中的關係也就是都沒有關係跟牛沒合約你又要說是僱傭還承攬了?
作者:
currry (南港李國毅)
2025-01-14 13:42:00而且原文是問不需約可不可以告歧視
作者:
currry (南港李國毅)
2025-01-14 13:43:00這件葉是告封殺根本就不是不續約
作者:
SSglamr (海邊漂來的qwer)
2025-01-14 13:44:00理由是 工會會員身分
工會會員身分就是就業歧視的樣態 但實務上沒有資方會承認法院管你怎麼說 看的就是構成要件有無符合而已
作者:
SSglamr (海邊漂來的qwer)
2025-01-14 13:46:00.....沒有提成績吧 新聞內沒有
作者:
SSglamr (海邊漂來的qwer)
2025-01-14 13:48:00那應該是牛後來提出反駁的 這案子裁罰理由是工會成員
作者:
currry (南港李國毅)
2025-01-14 13:49:00剛看完是歧視工會身分好像跟續不續約沒關係
所以興農從訴願就開始主張歧視不存在 並用勞方早就向媒體表示想退休跟表現不達標為理由有人真的很不會看字㈢、況葉君璋與球團存續期間本為1年1約,勞動契約期滿即終止,本得不附理由不續約,然上訴人基於道義與慣例提前告知葉君璋不續約,並附具理由,反造成行政機關依此理由認定歧視,邏輯上顯有矛盾等語,並求為判決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這是興農律師提出的主張 自己承認是勞務 但可以不附理由不續約
作者: newwind 2025-01-14 15:02:00
她去年太高調引起的一些風波比結婚嚴重吧。球團靠這個就可以不續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