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all板對於板主任意更改判決

作者: overseaking (滷味粉)   2014-07-22 13:44:53
0.你寄的信件還有兩封沒附(如附件1、附件2)
我不懂文末多餘的挑釁意義在哪。
當時在判時#1JpDkGXS (Baseball)也提及過挑釁的犯意會是要不要加重的重點。
我認為改判需要理由、證據讓板友是知道發生何事,
與申訴有關的這算是與板主溝通的信件等同效力。
再者,BM板板規一、1-1曾提到溝通是在此進行,
沒回覆原因是晚上家庭有點事出門處理,
不能因為短短一個晚上沒回覆,而瘋狂寄信給我和其他板務。
#1JpDkGXS (Baseball)
稍微說明一下附件一,此部分確實是我疏忽之處,同時處理吵架兩位的違規記錄而搞混,
並且在#1JpDkGXS (Baseball)有提及,故為當時改判為30日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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