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Elephants-KDDKDD-處份不當

作者: cc001225 (凱文哥)   2016-10-27 01:15:12
※ 引述《KDDKDD (KDD)》之銘言:
: 首先本案是檢舉成立的案件
: 以本板板規來看
: 符合b-2和b-3
: 即便是在隊板
: 板務仍希望能尊重雙方球隊、隊職員、教練等等
: 口出不雅文字引起不必要的爭議更非板務樂見
: 本板亦開放大怒灌讓球迷宣洩情緒用途
: 因此板務判定此句違規主因在於
: 1. 不尊重他隊教練
: 2. 引起不必要爭議
: 3. 此句語句非常不雅
: 4. 此句有更適合地方
: 而在事主的溝通信、申訴文中
: 板務看不到使用者悔過之意
: 此案仍然維持原判決
: 若當事主不服 請上訴
: 並請小組長惠以更適判處
一點一點來看呀
http://i.imgur.com/7aKbu3x.jpg
你原文判我的是B-1怎麼這下子又變B-2、B-3了?
如果你要用其他條來判我是不是代表你現在這個判決是錯的?
既不是髒話、也不是消音就不適用B1啊Zzz
當然我可以接受你承認誤用法條B1錯判我
再行公告用B2、B3條來判我水桶
到時我會再來溝通申訴
現下你用B1就是與法無據 還請小組長明察。
喔對了
如果誤用法條還請大板主您快解除水桶
另行判決 在引用正確法條進入水桶前
我不想喪失我在Elephants板應有的發言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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