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今天起碼浸了上百個水桶
還要每一篇去截你的推文跟文章代號
你以為我很閒嗎
要公告推文有文章代碼自己去看啦
2.
PTT站規及本板板規皆沒有規定初犯不得永久水桶
你多篇推文皆在嘲諷本板使用者
以D-1惡意鬧板並無不當
3.
不認同板規不應該是阻卻違規的事由
覺得板規太嚴可以不要來
一旦要在這個板推發文就視同你同意板規規範
不同意請在現行板規內反應
若使用者無法提出新事證或說法
則溝通程序到此結束
請小組長裁定
※ 引述《MiamiKotori (邁阿密小鳥)》之銘言:
: 英文板名:
: Elephant
: 當事板主:
: vincent7977
: 簡述事由:
:
: 沒有在Elephant板上公告永久水桶只有寄站內信,有瀆職之嫌。
: 溝通訴求:
: 撤銷或減少7300天水桶期限的期刑。
: ┌─────────────────────────────────────┐
: │ 文章代碼(AID): #1O5Ci6pi (Elephants) [ptt.cc] [公告] 水桶(2)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477757702.A.CEC.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5 Ptt幣 │
: └─────────────────────────────────────┘
: > 71388 m 10/30 vincent7977 □ [公告] 水桶(2)
: 檢附證據:
: ˙政黑板登入限制:
: d - 開放 自刪文章 發文與推文限制:
: r - 開放 推薦文章 *登入次數 200 次以上
: s - 開放 噓文 退文篇數 1 篇以下
: ˙象板登入限制 :
: d - 開放 自刪文章 發文與推文限制:
: r - 開放 推薦文章 登入次數 90 次以上
: s - 開放 噓文 退文篇數 1 篇以下
: 別人一個要登入200次的政治黑特版洗推噓文是一罪一罰、一罪一個月累加制。
: 你這個只要30天登入的象板平啥麼直接永久水桶不公告???
: 你這版主自以為老大不用公告在版面上嘛???(打完這篇才公告.......)
: 你這個自以為是的版主有種就以一罪一罰全部列給我看[公告]、在這裡或Elephant都行
: 別以為給個7300天就要別人乖乖吞下去,北韓板只會來這一套
: 當以為沒有法治是不是???
: 公告出來沒???????????????????
: 30天的板罰的還比200天的板重,快笑破我懶趴、你們小組長認為這樣妥當???
: 棒球版認定發人身攻擊文、無意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