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Elephants版majaja5566

作者: aikenliu (你也在阿~~)   2018-03-29 16:24:21
※ 引述《majaja5566 (馬家家)》之銘言:
: ※ 引述《aikenliu (直接)》之銘言:
: : 版面太長,恕刪原文。
: : 針對「A-5. 發文或轉貼新聞明顯與本隊之隊職員無關」,如我前次所述,過去球員
亦?
: : 球隊歷史軌跡之一,而您回覆亦認同係“前”中信兄弟球員,不解為何與ELEPHANTS
版?
: : 關?討論前球員就是違反版規,那向經典致敬相關活動內容,也是兄弟象球員,更與

: : 兄弟球團無關,版中亦該禁止討論非球團現職人員及相關事務,
: 中信兄弟球團接手兄弟象球隊後,亦視兄弟象球隊的歷史為其之脈絡
照您所說,兄弟象是不可否認的歷史脈絡,釋出的球員就不是歷史脈絡了嗎?還是不能說
的脈絡?公開環境大家都看得到,期待您以後持相同標準,只要有提到過去球員或人、事
、物,都能依版規處置。
: 閣下舉例的「向經典致敬相關活動內容」是球團所舉辦的活動,自然不會認定為違規
: : 更不用說近期有討論前啦啦隊員內容,是否亦是違反,請再釋疑其中差異,以讓使用

: : 能明確界定。
: ┌─────────────────────────────────────

: │ 文章代碼(AID): #1QkbRQ1D (Elephants) [ptt.cc] [情報] 明天主場開幕戰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522161370.A.04D.html

: └─────────────────────────────────────

: 如果你是指這篇的話
: 我的看法是無論此文所述之人是否為前啦啦隊隊員
: 主旨就是此人會出現在中信兄弟主場開幕賽,即視為賽事行銷的一環
: 因此並不覺得與中信兄弟無關
: : 另就「B-3. 推發文內含有具引戰或挑釁性質之文字或圖片」,您說明係指本人之本
文?
: : 但文中並無攻擊或情緒性字眼對特定人,文字敘述意涵,端看閱讀者個人主觀意識,

: : 於推文中回覆、附和特定意見,即未表示引戰,我並不瞭解您或其他版主對特定事件

: : 有既定態度或認知,但PTT係公開、開放網路空間,應具媒體公器角色,在法律約束
範?
: : 內,應可讓所有人公開表示意見,若只單憑幾個字,加上您個人意見論斷,較難讓使

: : 遵循,是否能再詳細說明。
: 引戰或挑釁的認定,與謾罵或人身攻擊並非相同,亦不須予他人回應、附和或者爭論,
: 因此制定了各項不同條的板規,並將其分類,引戰與否端視閱聽者對於訊息如何解碼。
: 以比賽內容為例,倘若我方打者出局或者比賽落敗,而有他隊球迷前來特意歡呼喝采,
: 引起我隊球迷群眾心生不滿,即視為引戰。
再照您所舉例,難道投手被打安打、全壘打,球迷、球評連說失投的權利都沒有嗎?失投
沒關係,運動家精神,下次再討回來,大家會敬佩,惱羞成怒、不給人說就難看了。而且
只要有不同意見就是引戰,在民主社會不就隨時都在引戰?再說心得是否負面,端看閱讀
者心態,裁定者是否加入自我意識型態,社會自有公評。
: 同理,引戰的判定條件,不需要對特定人事物作攻擊,閣下發此一篇現役他隊球員比賽

: 現之新聞文,同時再加上個人負面心得抒發,用以引起負面的迴響,故視為引戰、挑釁

: : 另感謝您告知對感覺受到誣陷、攻擊等,可由當事人自行檢舉,您既然可重貼已刪文

: : ,想必是有留存相關資料,煩請提供資訊,我將評估後續處理,謝謝。
: 重貼本文僅為了與閣下做溝通之用,
: 而此溝通案僅為閣下的溝通訴求:「恢復名譽,解除水桶」為旨,
: 並不包含檢舉他人,因此恕我無法提供已刪除文章之推文內容。
: 本案溝通至此,請小組長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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