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all-TRosenthal判決

作者: TRosenthal (DavidFreese)   2021-08-08 20:30:57
您好,此文章我認定為無意義之理由主要有二
一、比較對象不明
就您列出的幾篇文章中,比較的對象皆十分明確。
第一篇以吳昇峰個人對戰單一球隊打線之成績,對比同一支球隊打線九人之後的
成績,來論證吳昇峰之實力;而底下舉的則是用中職打線九人之實力,對比單一
日職代表對投手群之實力,來討論中職打線能拿幾分,這樣的對比個人認為是有
稍微討論空間的。而您的文章則是用日職超過300位名單內的投手選出之五人
(其中甚至只有一個在洋聯),對戰從「美國隊MLB老將+日職美系洋砲+農場新秀」
這樣組成複雜的球隊一場比賽之成績,來論證單一日職打者在日職600打席打出之
成績與其實力相關性,顯然是毫無根據的
二、文章邏輯不明
您的文章按照標題似乎是想要論證王柏融此一球員是否符合MLB四號外野之水準,
但是您的理由是「日本代表隊投手壓制美國代表隊打者,故在NPB也被日本投手壓
制的王柏融跟MLB打者實力相當」。先忽略該美國代表隊名單明顯無法代表大聯
盟打者此一事實,王柏融跟該打線都被壓制不代表其實力就相當,只能代表日職投
手實力皆高於這兩者,故您的邏輯從一開始就不成立
綜合兩者,本人判斷此文討論價值,違反板規B-2之第二項「內容空洞或是無意
義的發問」,故處以水桶30天之處分。若是仍有疑義,則交由小組長裁定,感謝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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