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問知道有購買現金卷的大大們
因為我在今年五月份的時候用65折的方式購買了一定數量的餐卷?
當初是想說便宜,有會常常過去消費。
才會購買,偏偏不如預期
沒用完餐卷,店家又通知期限只到十月底。
於是想著既然過期了,想說當初說會原價收回
誰知道昨天過去店家詢問,要原價收回
竟然說要有保留當初購買的收據,
重點是當初購買沒有附帶這個條件,
而且當初的收據根本是一張,
現在發票一樣的感光紙。
想請問有購買過餐卷的那位大大是否有遇過這種情況呢?
我是該如何處理才好?
因為是在板橋的店家,所以想在板橋詢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