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s42633 (seretide)
2018-09-22 00:14:09如題
我家這邊的公寓頂樓未加蓋
整排房子都是連通的 (現在沒搭違建的公寓好像少之又少XD)
有人跑到我們這棟樓頂上烤肉
因為好幾個人在那喧嘩 實在太大聲了
上去跟他們說現在有點晚了請他們安靜一點(應不是這棟住戶)
結果剛才又走上去看....
人都散了.....留下一堆垃圾(木炭 竹籤 飲料罐 食物殘渣)
這....能不能報警啊 超沒品的 ><
作者:
vul81320 (vul81320)
2018-09-22 00:17:00請直接報警
作者:
cs42633 (seretide)
2018-09-22 00:29:00致電警察局 鴿子杯杯說沒有受理這種 自認倒楣吧 囧"
作者:
vul81320 (vul81320)
2018-09-22 00:45:00打1999然後請環保局來,如要監視器再找吃警察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8-09-22 00:49:00當場拿棍子把人趕走東西丟光...我親戚發生過類似的事...他這樣做對方後來報警警察來他照實對警察說後來也沒事...可能快30年前的事...
作者:
bape123 (APE)
2018-09-22 00:53:00丟垃圾關警察什麼事?
作者:
vul81320 (vul81320)
2018-09-22 01:01:00丟垃圾哪不關警察的是,至少接下來的行動可以有個背書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8-09-22 01:10:00環保局業務 不過要設法舉證
作者:
s925407 (時光è€äºº)
2018-09-22 01:11:00亂丟垃圾真的不干警察的事情啊…請找環保局,不過人都跑了也很難舉證開罰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8-09-22 01:15:00作者:
smill0301 (Reveal the world)
2018-09-22 06:36:00贊成報警以安全理由趕走+1 請他們到一樓去烤。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8-09-22 06:59:00不是同一棟的住戶的話就告刑法306侵入住宅
作者:
Yshen (無)
2018-09-22 08:42:00太沒品
作者:
osioli (和平奮鬥愛動物)
2018-09-22 08:49:00好扯
作者: basara34598 (Derrick) 2018-09-22 08:51:00
我第一次遇到亂丟垃圾是警察相關的業務.請翻法條查一下廢棄物清潔法跟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警察相關權責嗎.自己蒐證自己去環保相關單位檢舉吧
作者:
me0533 (小綠說)
2018-09-22 09:30:00警察好衰要管有的沒的事情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8-09-22 10:06:00如果大聲 說成慘叫 有刑案發生之虞報警 警方才會出動
吵到住戶的確大多數人會報警,但也只是暫時驅趕。條杯辛苦啦…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8-09-22 11:01:00跟抓室內抽菸有87分像,菸害法開罰執行單位是衛生單位,可是衛生稽查員沒有強制民眾出示證件的公權力.....搞的要稽查抽菸還要偕同警察去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8-09-22 11:08:00屋頂是建築物的一部分,所以非法侵入屋頂就構成了刑法306條第一項的侵害住宅罪。台中地院107年度簡上字第195號判決有沒有錄到是後續的偵查問題,是警察受理報案後要煩惱的事。直接去警察局說你的屋頂被莫名奇妙的人跑上去烤肉,要要對這些人控告306條侵入住宅罪就完成提告。不需要自行蒐證啦,難不成竊盜案要先找到小偷才能報案?另外,就算這些人就算後來被警察證明有權使用頂樓也不用擔心構成誣告罪,誣告罪是要以捏造犯罪事情為構成要件。警察不來叫吃案,專門削很少碰法律的一般人民
作者:
salu005 (魯)
2018-09-22 11:45:00亂丟垃圾跟跑到私人頂樓製造垃圾是不一樣的好嗎!?一堆人想酸但邏輯真的差!條子不受理是他們的問題 雖然這種的不受理跟受理後沒下文好像是差不多...
作者:
smill0301 (Reveal the world)
2018-09-22 11:51:00結伴開錄影去確認他們是哪一戶上來的(要下去確認真的有進出),非住戶就請他們離開,是住戶就不怕找不到人收爛攤
作者:
shwkz (純蠢的愛)
2018-09-22 13:21:00爆料公社不是最喜歡這種文章 你丟上去說不定還會上新聞丟在板橋板 大概只能討拍 XD
我只能跟你說 你先查法條 看看有什麼可能可以套用的然後問問自己 怎麼舉證(包括舉證損失) 然後你再想想
我是覺得你做這些的時間精力,不如收一收比較省事下次就去頂樓立個牌子:監視器攝影中,非住戶請勿侵入
作者:
hahn (沉澱的東西沖不走)
2018-09-22 14:35:00請問一下30年4層舊公寓的頂樓是算4樓的嗎?2.3樓有使用權嗎?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8-09-22 14:53:00頂樓算全棟住戶的
作者: Hohenzollern 2018-09-22 16:11:00
要看當年買房合約怎麼寫 像最近崔苔菁的新聞就是當年買屋時建商合約寫頂樓是最高樓層的 然後現在新住戶入住不爽就打官司中
作者:
racoon151 (壹ä¼å£¹)
2018-09-22 17:07:00崔台慶那個當初合約本來就買斷,管委會也跟他收她那片的管理費,是他們管委會吃相難看
頂樓大概都是當年約定成俗是四樓的,就像是一樓前面都被一樓當停車位,但都不合法 只是 你知道的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8-09-22 17:41:00約定俗成,不過當初約定的人老了、走了 或是後來新進來的住戶不承認就好玩了
作者:
salu005 (魯)
2018-09-22 18:08:00台灣的公寓大概8成以上都有頂加違建 公共空間都給頂樓住家霸占 這本來就是種鄉愿惡俗 真要告上去 於理於法都很難站得住腳的
什麼都要警察坦,但是警察什麼都不能管 不然就會被說成警察治國 叭叭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8-09-23 08:05:00不只是約定俗成建商買給住戶的時候是有多收住戶錢的...等於是住戶花錢買的...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8-09-23 09:32:00的確在那個頂樓搞加蓋 一樓佔車位的時代,一樓是比其他樓貴一些,但是除非向崔苔青那樣白紙黑字寫,不然其實也只是靠約定俗成再撐
作者:
vul81320 (vul81320)
2018-09-23 10:15:00這明明就還是跟警察業務有相關,又不是單純路邊丟垃圾。。。
警察治國指警方總是主動搜查"自認為有"犯罪嫌疑的情況如果是民眾報案那不叫警察治國 但可選環保局
作者: basara34598 (Derrick) 2018-09-23 12:49:00
即使是故意亂丟垃圾依然跟警察業務無關.不要看到什麼事就一頭熱找警察.警察不處理就說吃案.笑話版大深明大義.有關法律事項還是要事前蒐證再報對自己也是有所保障
作者:
salu005 (魯)
2018-09-23 18:28:00有人一直狂跳針XD 這才好笑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