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原料銷下游業者 「後埔戰鬥雞排」工廠停業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612896
連鎖炸雞排店「後埔戰鬥雞」昨被爆使用逾期生鮮原料製作雞肉共8項,續查發現土城製
造工廠為地下工廠,新北衛生局今天約談葉姓負責人到局說明,葉供稱,自己平常沒有做
紀錄的習慣,拿出不進貨證明。經衛生局查證,確實有使用逾期冷藏生鮮雞胸肉原料,另
其餘查獲7項產品,因業者提不出相關資料佐證,目前已要求下游10家業者,包括新北7間
、桃園2間、新竹1間加盟店,24小時內下架違規產品。
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表示,業者今天到案說明,支支吾吾地說「自己平
常並沒有做紀錄的習慣」,因此拿出不進貨證明等相關資料,無法證明食材是否有過期,
而冷藏生鮮雞胸肉原料確定查證為逾期食品,因此其他7項同樣視為逾期,該工廠已暫停
作業。
楊舒秦表示,經發局今派員查核製造地,發現該製造廠為未領證工廠,再加上生產製造場
所環境衛生有報廢品與成品混放無專區、貯存逾期原料、無產品原料驗收紀錄及進貨憑證
,且生產加工肉品未能提出生產製令單,及無有效日期評估依據等多項缺失,依據食品衛
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命業者即日起暫停生產製造食品,並於24小時內下架違規產品
。
楊舒秦指出,土城製造廠的肉品均供應給後埔戰鬥雞加盟店,並無流通到其他地方,目前
已通知下游10間業者24小時內下架產品。楊舒秦提醒,下游業者若有其他供應商等管道,
可供應雞肉等食材,依舊可以照常營業。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
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
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
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