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馬路違規!小四童被警開單惹怒家長 板橋警:保障人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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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11:14:00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貼出一張紅單的照片,表示自己國小四年級的孩子昨(
27日)晚上9時許在新北市板橋南雅路某巷口,被警察開了一張「未依專用號誌指示穿越
道路」的紅單,導致小孩被嚇到回家後還一直哭,好像犯了大錯,抱怨警方不能以「勸導
的方式嗎?」網路也掀起論戰,對此,轄區板橋分局指出,不論是成年人或是小孩,未依
規定穿越馬路或闖紅燈行為,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至於家長批
評部分,未來也會加強員警執勤技巧,會採用比較柔和、委婉的方式來取締。
原PO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並貼出紅單照片,表示27日晚間9時許,自己家中國小
四年級的女兒在新北市板橋區南雅路的某個巷口,因「未依專用號誌指示穿越道路」被警
察當場開單,原PO不滿的說:「國小四年級被開紅單,真的有這必要嗎?不能以勸導的方
式嗎?」並透露女兒被嚇到回家後還一直哭,好像犯了大錯,「政府真的有缺錢缺成這樣
嗎?」
貼文一PO出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警方太小題大作,「小學生真的會留下一輩子的陰影
,一堆留言在那邊假道德,這就是台灣的警察議員不敢開,專開小學生」、「應該先用勸
導的吧!直接開單真的會讓小孩嚇到」,不過也有人認同警方開單,「你應該感謝警察用
罰單幫你家小孩擋一次劫,我想你應該是不想警察用通知家屬的方式找你吧?」、「錯就
是錯,何不機會教育?你有身為家長的自覺嗎?」、「如果今天不開這張罰單,難道要等
到出事了再哭鬧上社會版面嗎?」
轄區板橋警分局表示,本案行人違規非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2條可勸導項目內容,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4未滿十四歲之人違規,處
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本案將另外送達家長告發單,以完備送達程序。
至於網友批評部分,板橋分局指出,不論是成年人或是小孩,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或闖紅燈
行為,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未來也會加強員警執勤技巧,或是
同一時間聯繫學童家長,會採用比較柔和、委婉的方式來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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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長可能不知道
不符合勸導要件的違規如果沒開
前例就有被告貪污瀆職的
也有被檢討處份申戒的
更有違反法令被起訴的
反正我家小孩有錯你也不該這樣
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