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inn (柳紹雲)》之銘言:
: 看到有許多鄉民都贊同目前的大執法真的是太感動了
: 說真的,在PTT或是FB相關的粉絲團,總會有大量的人PO出他們的罰單
: 接著大罵,沒有配套就開單,是在這邊擾民嗎!?
: 我真的不懂,警察認真工作不就是大家所期待的嗎?
: 而且紅線/人行道開單到底需要什麼配套??
: 難道被開單的三重居民去台北市的時候,就會直接把機車停在紅線,然後就離開嗎??
: 難道當年考駕照的時候,遇到紅線不得停車的那一個考題,當年是直接填X嗎??
: 有沒有鄉民可以分享,到底紅線違停被開罰,究竟需要什麼樣子的配套??
: 今天如果警察是去開沒畫線,或是白線的區域停車,我就真的覺得政府在搶錢
: 但現在只是警察認真上班的時代啊!!
: 難道找不到車位,在巷弄中穿梭找停車格或是白線的車主,都是傻子!?
先說明我個人的習慣
1.汽車停車位租離家3分鐘機車車程
2.開車(機車)出門連白線都不停,不是找停車格就是停車場
當然違規臨停放人上下車說沒有是騙人的
3.對於這次人行道及紅線大執法也認為絕對正確
且警察是認真執勤
即便我有上述基本習慣
但我也認為這次的大執法後
或者更正確地說
持續都在執法
所以必須要有配套
沒錯
我還是認為應該有配套
理由如下
我們原本的政策就不像日本先有車位才能購車(包含機車)
也就是累積了好幾十年的車(機車)量要短時間內剷除
也真的沒有喘息空間
所以我贊成一邊執法但請趕快提供配套
1.增設公有機車停車場
除非國家政策就是要廢除機車
那後面的問題也不用提了
就不斷開單逼機車車主賣掉或報廢機車
這樣台灣機車量就會減少
2.購新車/二手車(汽機車同)
必須同日本一樣提供停車位證明
且我建議全台灣車位都要入電腦儲存並編號
避免惡意租/買了又退變成重複使用
以減少新的負擔增加
3.夜間規劃開放紅線停車
當然這是在不影響消防安全的前提下
4.其他(如大眾運輸之類的)
...我只是一般人
只能舉出粗淺的配套
我相信有人有更多的建議可以供政府參考
以上只是想說明
違規罰錢天經地義也很正確
但如果永遠只是開罰單
除非是要滅絕機車
否則真的解決不了問題的
只是苦了警察而已
本人目前當然沒有遭殃
但只是提供一些看法討論
以上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