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三重違停大執法 1週開近3千張罰單

作者: SuperSaiyan (把握現在珍惜所有)   2016-04-30 23:22:22
※ 引述《shainn (柳紹雲)》之銘言:
: 看到有許多鄉民都贊同目前的大執法真的是太感動了
: 說真的,在PTT或是FB相關的粉絲團,總會有大量的人PO出他們的罰單
: 接著大罵,沒有配套就開單,是在這邊擾民嗎!?
: 我真的不懂,警察認真工作不就是大家所期待的嗎?
: 而且紅線/人行道開單到底需要什麼配套??
: 難道被開單的三重居民去台北市的時候,就會直接把機車停在紅線,然後就離開嗎??
: 難道當年考駕照的時候,遇到紅線不得停車的那一個考題,當年是直接填X嗎??
: 有沒有鄉民可以分享,到底紅線違停被開罰,究竟需要什麼樣子的配套??
: 今天如果警察是去開沒畫線,或是白線的區域停車,我就真的覺得政府在搶錢
: 但現在只是警察認真上班的時代啊!!
: 難道找不到車位,在巷弄中穿梭找停車格或是白線的車主,都是傻子!?
先說明我個人的習慣
1.汽車停車位租離家3分鐘機車車程
2.開車(機車)出門連白線都不停,不是找停車格就是停車場
當然違規臨停放人上下車說沒有是騙人的
3.對於這次人行道及紅線大執法也認為絕對正確
且警察是認真執勤
即便我有上述基本習慣
但我也認為這次的大執法後
或者更正確地說
持續都在執法
所以必須要有配套
沒錯
我還是認為應該有配套
理由如下
我們原本的政策就不像日本先有車位才能購車(包含機車)
也就是累積了好幾十年的車(機車)量要短時間內剷除
也真的沒有喘息空間
所以我贊成一邊執法但請趕快提供配套
1.增設公有機車停車場
除非國家政策就是要廢除機車
那後面的問題也不用提了
就不斷開單逼機車車主賣掉或報廢機車
這樣台灣機車量就會減少
2.購新車/二手車(汽機車同)
必須同日本一樣提供停車位證明
且我建議全台灣車位都要入電腦儲存並編號
避免惡意租/買了又退變成重複使用
以減少新的負擔增加
3.夜間規劃開放紅線停車
當然這是在不影響消防安全的前提下
4.其他(如大眾運輸之類的)
...我只是一般人
只能舉出粗淺的配套
我相信有人有更多的建議可以供政府參考
以上只是想說明
違規罰錢天經地義也很正確
但如果永遠只是開罰單
除非是要滅絕機車
否則真的解決不了問題的
只是苦了警察而已
本人目前當然沒有遭殃
但只是提供一些看法討論
以上淺見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6-05-01 00:01:00
住家附近的機車停車場真的很少 之前還有人送問卷來問要連署把三重商工後面校地一部分變作停車場
作者: frankielai (乩)   2016-05-01 02:33:00
實在是租不到車位..有沒有溪尾街+仁美街附近的月租場剛剛不得已停在周休二日的工地門口被開了一張QQ我錯了我真的不想違規 可是附近的月租都滿了 嗚嗚
作者: ipure (阿頭)   2016-05-01 03:29:00
我也是擔心停車問題,所以就放棄購置汽車
作者: shainn (柳紹雲)   2016-05-01 06:22:00
3根本不可能做到,台灣不能存在模擬兩可的法令,不然警察無法做事。
作者: allen7257 (allen)   2016-05-01 07:54:00
台灣的機車停車位很少有產權證明的
作者: linchangray (方尼)   2016-05-01 10:14:00
反對將校地作為停車場 學生權益被壓縮只為了好停車實在沒道理
作者: laborgirl (美腿)   2016-05-02 10:03:00
我倒是想到那種廢棄車佔用格子的應該也要處理掉,不知道這個算不算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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