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6-10-12 11:20:12※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_AVCAw ]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婦人闖紅燈遭機車撞 車禍畫面引熱議
時間: Tue Oct 11 16:50:11 2016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52768
婦人闖紅燈遭機車撞 車禍畫面引熱議
〔記者黃捷/新北報導]18歲楊姓女子昨晚6時許騎機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三
陽路口,疑未注意到65歲吳姓婦人闖紅燈穿越斑馬線,當場將她撞飛,雙雙倒地,所幸兩
人皆只有輕傷,送醫後暫無大礙,雙方肇事責任仍在釐清中。
警方表示,楊女酒測值為0,遭撞吳婦雖然闖紅燈,但因她走在斑馬線上,楊女未減速撞
上,仍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之虞。
車禍畫面剛好被網友行車紀錄器拍下,放上臉書,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譏諷吳婦「移動式
炸彈」有人為楊女抱不平「斑馬線上行人啟動無敵模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pYG4EAklRY
5.備註:
行人走在斑馬線上=無敵 機車騎士要賠了QQ
作者:
limoncool (å„„è¼‰é‡‘åŸŽæ¦ Limoncool)
2015-10-11 16:50:00三寶
作者:
diding (酸鹼中和)
2015-10-11 16:50:00頂尖對決
作者: ettonylin 2015-10-11 16:50:00
川
作者:
kiyoe (7.75歳です)
2015-10-11 16:50:00這就是對決的規則
作者:
pneumo (超☆冒險蓋)
2015-10-11 16:51:00推 diding: 頂尖對決
作者: moon0033 (moon0033) 2015-10-11 16:52:00
2個便當好像太多了
作者: jennywalk 2015-10-11 16:53:00
你確定是雙雙無事? 幾天後就開告求償了
作者:
wemee (方天畫)
2015-10-11 16:53:00台灣車禍三鐵律:年輕的賠老的 男的賠女的 活的賠死的
作者:
me60714 (高丸)
2015-10-11 16:54:00這有點飽
紅綠燈乾脆廢了,有斑馬線就夠了,反正是帝王條款,管你什麼燈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5-10-11 16:55:00三寶頂尖對決,我宣布機車騎士獲勝我也覺得有斑馬線的地方不該設紅綠燈
作者:
skyoo00 (7788不要9)
2015-10-11 16:57:00這畫質看不清楚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5-10-11 17:02:00闖紅燈有路權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10-11 17:04:00
行人就是無敵,不爽別上路問題是行人不走斑馬線時...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5-10-11 17:06:00這死老太婆都65歲了,擺明是故意闖紅燈賺退休金啊我以後65歲也要這樣賺,就不怕年金倒掉的問題了
作者:
fernand (fernand)
2015-10-11 17:07:00行人雖然在斑馬線上,但是違規耶,這樣還要負肇事責任也太衰了吧
作者:
kiv9137 (AgN)
2015-10-11 17:08:00過路口沒減速 又碰到這種的 也是雖小
作者: jennywalk 2015-10-11 17:09:00
應注意未注意就是霸王條款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5-10-11 17:09:00
等等,走斑馬線不代表可以無視紅綠燈吧。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5-10-11 17:17:00鐵道應該也要畫斑馬線 火車不讓行人就賠錢
作者: mario21025 2015-10-11 17:19:00
這種老人吃屎去吧 最好平交道也畫條人行道
作者: jehow (疑) 2015-10-11 17:25:00
機車過路口斑馬線沒放慢 注意有無行人 如果婦人是慢慢走那機車衰小 你就是肇事主因了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5-10-11 17:28:00斑馬線無敵這種弱智條款早就該廢了,除非車子可以瞬間停車.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5-10-11 17:33:00一次兩分三寶 有點油
超爽的啦 走斑馬線就無敵 幹拎娘以後就闖紅燈被撞就好了阿 還有錢拿
作者: qwejoezxc33 2015-10-11 17:38:00
三寶對決
某些噓的人我看不用出國了,在美國不要說斑馬線看到有人要過馬路,只要沒停車,警車就直接會攔下來看到斑馬線本來就不管是不是綠燈都要降速注意,這是常識,駕照用雞腿換的嗎
作者: train2009 (黑貓) 2015-10-11 18:16:00
應注意這句真的很瞎…
作者:
Twone (二奶)
2015-10-11 18:25:00台灣最爛法律 應注意而未注意遵守交通規則都智障 出事比誰受傷先時間金錢都要賠給這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10-11 18:35:00那以後紅燈可以直接過斑馬線嗎? 人多就可以一起了? EX放學時?不過時間不值錢是應該的啊 法律定給奴才遵守 奴才時間主子的從禮法的角度 一下就能明白了
鬼島台灣 斑馬線>>>>>>>>>>>>>>>>>>>>>>>>>>>>>>紅燈以後製造假車禍的專門在斑馬線故意跑出來碰車摔倒要錢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5-10-11 19:18:00幹你娘 所以我騎車在路上要時時注意有沒有三寶闖紅燈?
作者: cityman0915 (cc) 2015-10-11 20:19:00
國外這種般無敵斑馬線很少好嗎,而且在特定區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5-10-11 21:05:00你駕車損失的最多是時間上的金錢利益 行人卻往往要付出生命安全的侵害
作者: smartred (司馬瑞德) 2015-10-11 21:15:00
本來就要讓,台灣駕駛水準有夠低看到斑馬線還想衝,你還是把駕照繳回去換雞腿吧
除非能證明機車完全無法注意(例如老婦以高速衝出)從看到老婦到撞到間不到0.2秒
作者:
PrayForU (PrayForUrSorryAss)
2016-10-12 11:25:00這根本不是重陽三陽路口。
一堆人知道斑馬線就是無敵星星.....沒事別靠邊行車
作者:
lonberk (龍‧貝爾)
2016-10-12 11:34:00那根本不需要紅綠燈了啊 反正不用照燈號走也是車出事
作者:
casko (^(oo)^)
2016-10-12 12:14:00行人就算綠燈走斑馬線 車有在讓的嗎 103條 行人有絕對路權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6-10-12 12:31:001.機車有車速過快的嫌疑(超過40!?)2.婦人闖紅燈也有責任這種很可能就是30-70 或是 50-50 比例肇事責任劃分了不過通常車輛都還有一條 =>行經路口要減速大部分會給車輛的責任較重就是
紅綠燈是車子在用的,行人只要在斑馬線上最高50%。然後上法院基本上就是車賠人,賠多少的問題而以。
作者:
bryanwang (Bryan Wang)
2016-10-12 12:44:00更扯的是過馬路不看來車,吃定車子要讓她,真是鬼寶。
作者:
casko (^(oo)^)
2016-10-12 12:49:00萬一是轎車'公車撞她 她賠的是命
作者:
LeonYo (僕は美味しいです)
2016-10-12 12:54:00這不是重陽三陽路口吧...
作者:
jean0923 (5GGY768)
2016-10-12 13:57:00作者:
c202034 (c202034)
2016-10-13 00:04:00一堆人在扯國外 可以說清楚哪一國嗎 我德國剛回來 紅綠燈與斑馬線明明就是紅綠燈優先,除非是在沒紅綠燈只有斑馬線的地方才是行人優先
好奇如果行人衝出來 機車煞車沒撞到但自摔 可以要行人賠嗎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6-10-13 10:34:00lab 要先證明你已經盡了該注意的義務 完全反應不及才能免但是要證明非常之難 只在新聞上看過一次免罪的 阿桑想自殺從暗夜的有樹的中央分隔島跳出來 後來車主主張 就算以速限來開 反射神經也沒那麼快煞車,所以後來刑無罪 民事不知
LAB你提的一定不會成功,頂多你撞到行人但無責。行人不可能需要賠你錢的,他走在斑馬線上沒跟你要收驚費就不錯了。
作者:
JKZ (Jizz in my pants!)
2016-10-13 22:56:00肇事責任沒車速...因為很難舉證,通常會看路權,配合帝王條款,機車至少90%以上了,認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