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imgur.com/fGU3vMZ.jpg
在露天看到鞋子今天去轉賬
要通知賣家付款完成才被知會( 抱歉,廠商已經不接單了,要年後囉! )
然而我已經匯款+跨行15元
要求賣方全額退費(有錯嗎?)
她居然說有公告已停止收單。。
但是上面公告卻是寫(
停單日期延長至1/23, )
現在都27 而且他是寫"至"且","
一直說我故意匯款害他們損失還要付我跨行費用
明明就是自己標示不清
(停單日期延長至1/23, )
商品頁面也沒寫停單 一樣照賣 現在一直說我故意
我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