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開庭 翁啟惠:我被誤解了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
前中研院長翁啟惠、浩鼎董事長張念慈涉浩鼎案,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士林
地方法院今開庭,翁啟惠庭後受訪表示,檢方不了解技轉流程與精神,起訴事實中有許多
時間錯置,電郵解讀也被誤解。
翁啟惠說,檢察官對生物科技技術研究成果,該怎麼技轉給業界,有很大的誤解,他
覺得技轉是國家政策,就算技術授權出去,承接的廠商也要冒很大的風險,這過程怎麼會
有行賄呢?
他說,中研院技轉流程規範很清楚,流程最高只到副院長,從92年開始,院長就不再
參與,行政流程完全無法插手,他不是以院長身分主導,而是以創作人、發明者身分參與
技轉。
他表示,女兒名下浩鼎3000張股票都是自己出錢買的,1500張技術股的事情他完全不
知道,而中研院《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原則》是在規範承辦技轉事務的行政人員,他身
為創作人但沒有執行技轉業務,不受限該內規並,不需要揭露利益關係。
他指出,檢方起訴事實中,時間上有些錯置,引用法規也有不對的地方,另牽涉到技
轉的電子郵件全用英文來來去去,檢察官對內容也有誤解。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55477
(自由時報 2017-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