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富饒之城 女巫 勒索者 問題

作者: crystalagate (水晶)   2020-01-01 04:52:15
※ 引述《marrvosal (神清水)》之銘言:
: 假設女巫選擇 3 號(舉例)角色取代
: 此時勒索者還能勒索 3 號嗎?
根據記憶,以及剛剛稍微查了一下角色功能
我的結論是"不能"
更正確地說,2號勒索者玩家只能選擇基本拿錢拿牌行動,接下來的事情跟該玩家無關
這跟勒索者的能力無關,單純是女巫能力的作用方式
作為1號角色之一,1號女巫的功能是:
執行基本行動後,選擇一個號碼,然後結束1號回合
被指定的號碼僅能執行基本行動,然後由女巫玩家執行該號碼的能力與行動
(並且收益屬於女巫玩家)
(少數例外請看規則書)
所以例子中的2號勒索者並沒有執行除了基本行動之外其他行動的能力
這也是1號角色的定位:吃掉某玩家的回合
作者: LPH66 (-6.2598534e+18f)   2020-01-01 05:40:00
我記得好像規則書裡有提過 2 號不能指定 1 號指定的人OK, 翻了一下手上的新版規則書, 小偷和勒索者不能指定1 號和其指定的角色沒錯, 間諜因為目標是玩家不是角色所以可以指定, 但也因為這樣就和這問題無關了以這個文章的回答來看, 1 號玩家因為吃掉某角色的回合了2 號若是「指定某角色搶錢」的, 那就根本沒有那個角色可搶
作者: marrvosal (神清水)   2020-01-01 11:46:00
感謝兩位的回覆,看來跟我們最後決定的玩法一樣!
作者: nahsnib (æ‚Ÿ)   2020-01-02 17:29:00
這就單純指定角色VS指定玩家的不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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