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yril63 不當水桶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2012-06-23 03:02:20
※ 引述《cyril63 (...)》之銘言:
: ※ 引述《musoutensei (無想轉生)》之銘言:
: : 板規是寫「編修推文」,
: : 有說「編修色碼」要處罰嗎?請舉證!
: : 是誰「依法行政」說得震天價響的?
: 色碼也是推文的一部分
誰說的?輸入推文文字時,需要輸入色碼才能顯示嗎?
: 所以篡改推文色碼亦算是"編修推文"
今天如果是改成其他顏色,原文仍一樣,保證絕不會有事。
對,我就是鑽法律漏洞,但,所謂鑽法律漏洞,就是不違法!
: 我想禁止編修推文的精神在於尊重版友的言論
我有編修任何人打字出來的言論嗎?
侮辱、誹謗、恐嚇、詐欺等違法言論,有需要尊重嗎?
: 如果修改推文色碼 意圖讓推文隱藏 就是違反該規定的精神
違反精神,不等於違反法律!罪刑法定,依法行政!
: : 他意圖鬧文亂板極其明顯,你怎麼不處罰他?奇怪了!
: : 況且板規又哪條寫說不准「隱藏(鬧文亂板)推文」了?請舉證!
: : 你要公然說謊幾次?
: : 他直指我是新聞中的姓名人物,這還不叫毀謗及人身攻擊?#1FsVrdkd (NihonBook)
: : 我為什麼要任憑他在我的文亂推跟教材學習內容毫無相關的鬧板文?
: : 毀謗及人身攻擊的言論算什麼言論自由?
: : 所以任何人都可以來日文書板亂發與日文書毫無相關的言論,
: : 然後你都不能懲處,因為要保障他們的言論自由?
: : 你到底在胡言亂語什麼?
: 推文僅PO出連結 並未明指該連結主角為閣下
: 實難認定有譭謗及人身攻擊之嫌
不要一直玩文字遊戲!
他先前已直接指出我是連結主角的姓名,最好這樣你還判斷不出犯意!
最好中華民國司法官都這麼呆板古意,讓嫌犯隨便都能逍遙法外、害人如意!
: 且閣下多次主張該連結為不實報導
: 但閣下是否該舉證該連結為不實報導的根據呢 ?
你現在意思就是認同該新聞報導絕對屬實,
並指控我就是有做那些事,所以我該提反證囉?
我都舉證自由時報早已將新聞下架,你還想怎樣?
自由電子報創刊以來不管多舊新聞都存在,為何就那篇不見了?
: 若無法提出根據 至少閣下可在推文裡自清
憑什麼?到底關我和日文書什麼事?每個人來鬧一次,我就要自清一次?
如果你每次發文都有人這樣去鬧你,你也甘之如飴,
任人毀譽,你都不會也不能主張不受騷擾的權利?
而且你要邏輯錯亂幾次,你不是說不是我說了算?
那我自清有什麼用?又不是我自清了就算清白不是嗎?
: 而不是採取修推文(修色碼) 刪推文 等違反言論自由及不尊重版友言論的手段
不用在那裡括弧,板規就是完全找不到「色碼」兩字!
你拿這莫須有的「無字天文」羅織罪名,就是誣陷誹謗本人!
你自己才真正採取「非法行政」等違反「罪刑法定」及不尊重「法治精神」的手段!
: 甚至汙衊版友涉及毀謗或是人身攻擊
哇!真是天地顛倒啦!賊喊捉賊啦!
(幫助)汙衊人的反咬一口說人「自清、自衛」是汙衊啦!
: 若根據閣下片面主張該文為不實報導 就認定版友為毀謗或人身攻擊
看到沒,不是我「片面主張」說了算,那我為何要容忍他的「片面毀謗」暴力言論,
而不得採取任何必要的抗暴措施?正常人會這樣自虐嗎?簡直莫名其妙!
: 我認為有失公允
所以他和你這樣對我就叫「公平、公允」?
如果是你,或你家人遭受這種飛來橫禍的無妄之災,你再來說這種鬼話風涼話啦!
: 況且前提是並未有任何明確指出該主角為閣下
你到現在還在公然說謊!請問你認為你的家教有沒有出了什麼問題?
反正你現在是堅決執意要幫助他對我加重誹謗、妨害信用得以實現並持續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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