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單親家庭 孤兒寡母
體會過那種相依為命 其他親戚同情卻愛莫能助的生活後
那種跟媽媽深刻的情感是不同於一般家庭的
並不是說正常家庭的小孩比較沒有親情之類的比較
更多的是 一種如果失去對方就只剩自己的孤獨恐懼
本來男生很幸運現在有了原PO 不只有自己跟媽媽 但那種對媽媽的情感是不會變的
家裡出這種事情
我第一個想到的是怎麼照顧媽媽 照顧好再說 不是像原PO腦補 嫁入我家就我家的人
女生就應該服侍公婆等
通篇我看來
你只重視一件事情
"我 不 要 跟 婆 婆 住"
※ 引述《BoyGirl1 (男女板專用帳號1)》之銘言:
:
: 我男朋友是單親家庭 他爸爸去世的早 只有他一個兒子
:
: 原本交往時的共識是希望我們兩個能自己在外組個家庭
:
: 然後離他家近一點 方便可以常看他媽媽
:
: 但幾個月前他媽媽因為車禍所以行動有點不便
:
: 復健後便能行動要靠助行器慢慢走
:
:
: 他說結婚不搬出去了 想要一起住家裡照顧他媽媽
:
: 我當時覺得整個未來計畫都變了 一時生氣就這樣對他說
:
: 我:我覺得男女平等,為什麼結婚女生就一定要住男方家然後照顧對方家人
: 那我家人誰照顧?
我 不 要 跟 婆 婆 住 !
這也就算了 還想用男女平等這句話挖了一個大洞想給男友跳
事實是暴露出自己自私的想法
:
: 男友:結婚後 我媽就是你媽 媽媽現在生活不方便不應該好好照顧?
:
: 我:那我媽年紀大了 你怎不搬到我家照顧我媽?
:
: 男友:你家有三個小孩耶!妳兩個弟弟難道不會照顧你媽?但我媽只有我一個兒子
: 我不照顧誰照顧,我媽平常也對妳不錯不是嗎?
:
: 我:可是我不想跟公婆住呀!這不是之前就說好了
自爆
:
: 男友:但現在我媽身體出了很大問題,計畫要改變
:
: 我:我不想,你可以請看護,你只是想找我當免費看護是不是?
就原PO的邏輯來看 婆婆身體不方便 請看護
假設今天自己的父母也受傷
為了男女平等
您也是不住娘家裡請看護瞜
原PO卻問了 那我家人誰照顧??
有看護阿 怕什麼
其實您想表達或是說服男友的關鍵是
如果自己去跟婆婆住了 自己家人會沒人照顧
為了重要的的男女平等 所以不能去跟婆婆住 我們應該住外面
這麼一來
未來父母有病在身時 也不會回娘家照顧親生父母
原PO自己去跟妳爸媽說看看這件事情 看兩老有什麼感覺?
自己挖一個大洞不怕遺臭萬年被人罵不孝子
還拉男友一起下去陪葬
要是我也塊陶阿
講到這裡 我真的建議你乾脆又哭又鬧在地上打滾 嘴裡喊著
我 不 要 跟 婆 婆 住
只會被人罵自私 幼稚
不會像現在多加了一個不孝的可能
:
: 男友:算了算了 我不想談了
:
:
: 就這樣過幾天 男友打電話跟我說不打算結婚了 我們觀念落差太大
:
:
: 我聽了整個覺得很難過 跟我好姐妹說 好姐妹叫我趕快跟這媽寶分手 不要耽誤青春
就算媽寶也還會重視媽媽
你只重視你自己想的
我 不 要 跟 婆 婆 住 !
:
: 可是都交往這麼久 怎麼說放就放
:
: 請問要怎麼讓我男友改變心意
跟你一起跳進洞裡嗎
:
:
:
:
:
:
:
作者:
yethours (玫瑰色的臉頰)
2013-09-11 03:26:00推~這邏輯推論讚~
推~這篇有點感傷QQ 加油哦!我怕等等有跳針的亂入
突然覺得同樣情形 那我家人誰照顧? 有弟弟啊 怕什麼
作者: forever23 2013-09-11 03:30:00
不用想那麼多 原PO男友不要決定退婚? 這樣就沒有要原PO
作者: forever23 2013-09-11 03:31:00
照顧了阿 現在倒是原PO想來要求他男友依他的意不要照顧自己老木 何必勒? 就放生就好了 何必強求?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3-09-11 03:32:00現況是男生根本沒要女生照顧了 結果女的得寸進尺 還想要男
我會說那句是因為原波說女生腦補 那原波這樣類比也很怪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3-09-11 03:33:00的改變心意 順從如標題女生的"堅持"
作者: forever23 2013-09-11 03:34:00
原PO嗆男方只想找免費看護 男方退婚自己照顧也不行還真難搞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3-09-11 03:36:00現況看起來的確很像啊 至少這幾篇單親文 想法都相距不遠
有啊 不然他老是提自己經驗 說這跟女生想得不一樣要幹嘛
難道我要說有一堆女性因為男方家人生病結果同住就接手一
除了單親小孩心態想法之外 BG部分哪理代入自己經驗啦?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3-09-11 03:39:00現在不是早就不結婚了 接手在哪 到底有沒有眼會不會看
就 類比不是這樣用的 而且本來就是經驗談 不然來編劇吧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3-09-11 03:40:00所以本例跟接手已經完全無關 還提出來的 腦袋裝了什麼
現在是每人各分一國 說男生有地方要改進 一直反問我女方
總之 我覺得單親的對象 正常本就要多作考量 思考能不能
接受最壞的情況 如果不行 那就不要結 去找一個一樣的
作者:
elle ( )
2013-09-11 03:57:00推 根本無關承諾 她就是要這男的順她心意做事罷了
作者:
kinling (pet陪我玩=^ .^=?)
2013-09-11 04:01:00不覺得是樓上想法 @@ 不過推樓樓上 思量要多一些是真的
作者:
kinling (pet陪我玩=^ .^=?)
2013-09-11 04:02:00有優點 就會有缺點 沒有百分百好的 堅強就是優點~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06:47:00明明就是男方先要求同住,女生才用同樣情形類比自己家人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06:48:00要跟長輩一起住從頭到尾都不是女方的要求啊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08:25:00既然明知情況不一樣,男方當初就更不應該隨便答應不同住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08:26:00雖然之前可能是因為媽媽沒有狀況才答應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08:27:00可是一有狀況就要別人改變配合,還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08:28:00請問這樣可以說男方根本就打定主意會同住嗎?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08:29:00如果男方當初沒有答應自己住,說不定女方就會有別的決定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08:30:00不用走到結婚這一步,才被要求配合男方的需求
不是走到結婚了才被要求配合男方需求,而是不巧在婚前碰
也不能說男方是隨便答應的,他思考過多少你也不知道吧
再說與母親同住也可能只是暫時的,至少在母親恢復之前
再說如果明明人都好好的就要憂心將來不良於行的事那不就什麼決定都不用下了?事情本來就會有變卦、意外發生
我們不可能在事前設想的面面俱到,常常只能看情況改變
作者:
az0102 (az)
2013-09-11 09:13:00如果有人要扯思考不周到
作者:
az0102 (az)
2013-09-11 09:14:00那那個女生連做人處事的腦袋都沒有
作者:
az0102 (az)
2013-09-11 09:15:00X可以同甘苦 不能共患難退婚很合理吧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09:58:00我所謂隨便答應的意思是,如果男方有表示只要媽媽有狀況就非常有可能同住,或者一定會考慮同住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09:59:00那這樣女方還願意結婚,就是認同這件事發生的可能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10:00:00可是很多人的觀點是同住本來就是獨身子女會發生的情形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10:02:00不答應太沒同理心,這樣對被要求同住的一方也有點說不過去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10:03:00因為同住與否,去問一百個獨生子女,一定會有不一樣的情況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10:04:00我不認為這有什麼一致性可言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10:09:00也是有獨生子女傾向請看護而不要同住的
如果考慮到未來的不確定是而不該給予承諾的話,那什麼
承諾都不應該給啦~因為誰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
作者:
Isabel99 (伊莎貝爾久久)
2013-09-11 10:37:00同意Gun大大 : 不應該理所當然要別人配合
作者:
kazamisin (kazamisin)
2013-09-11 11:39:00所以"承諾"不是那麼簡單的事,不能履行就不要答應。
作者: lave70 2013-09-11 11:50:00
樓上說得好 而且也要仔細考慮過所有可能的情形再說
作者: lave70 2013-09-11 11:51:00
所有可能會發生的情形
作者:
yethours (玫瑰色的臉頰)
2013-09-11 12:01:00我倒覺得是不應該理所當然的只以自己的感受為優先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3-09-11 12:06:00的確是不應該,所以男方跟女方在這項同分
作者:
yethours (玫瑰色的臉頰)
2013-09-11 12:17:00我給女方負分 他整篇文章就是在地上打滾"我不要我不要"
作者:
Sechslee (ï½·ï¾€â”â”(゚∀゚)â”â”!!)
2013-09-11 15:23:00推
作者:
licht 2013-09-11 17:26: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