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交往的意義

作者: seashroom (海蘑菇)   2013-09-24 21:05:12
我的感覺跟前面回文的大大一樣
你想問的應該是"為什麼要確立彼此是男女朋友"
首先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不可以
你愛拿什麼框架套在兩人身上,那是你的自由
另外我覺得你倒因為果了
不是為了束縛對方所以才要確立身分
而是確立身分後,會有相對應的責任隨之而來
古人說: 名不正則言不順 言不順則事不成
請問妳都怎麼向別人介紹你"不是男朋友的男朋友"?
「愛人、靈魂的另一半、生命中的唯一、我的天我的地我的日月」?
不管用哪一國的說法,你想表達的就是
「那個我常常混在一起,假日都會出去玩、愛我疼我偶爾做愛
相依相偎、吵吵鬧鬧、有時候覺得很白目又覺得好可愛的夥伴」嘛
那幹嘛不直接說這是妳男朋友就好?
兩個人互相喜歡之後,就會想要確認彼此的身分
我想要知道自己在妳心中,到底代表什麼
我也想要確立妳在我身邊的角色
所以大家習慣這麼做、也方便
講了這麼多,我覺得這根本就不是你想要聽的東西 = =
你的文章透露的資訊太少,這樣要回答也不著邊際
幹嘛不把情境說出來呢?
你就是那個不想當別人「女朋友」的人嘛
說說妳希望在一段感情中得到什麼、卻不希望付出什麼、被什麼束縛嘛
弄得跟社會文化哲學大哉問一樣....
: ※ 引述《kissmenow (紅燒翅膀我喜歡吃)》之銘言:
: : 最近突然冒出這個疑問
: : 究竟交往的意義是什麼
: : 如果兩個人相處互相都很有好感
: : 那就一路走下去直到步入禮堂就好了
: : 為什麼一定要有「交往」這個過程
: : 感覺好像只是在「模擬結婚」
: : 如果今天兩個人沒有所謂的「交往」卻又同居一起生活
: : 大家可能都會覺得很奇怪
: : 但究竟為什麼不可以
: : 有的人可能會覺得說避免對方再跟別人產生曖昧之類的關係
: : 但是如果兩個人今天有感情在的話就不用擔心這些不是嗎
: : 感覺很像是以交往之名行束縛之實
: : 當今天大家都有選擇權的情況下
: : 如果對方選擇不要跟自己繼續走下去
: : 那我大可也選擇另外個人不是?
: : 有請各位版眾解惑
作者: sharon0627 (雪)   2013-09-24 21:17:00
他是男的 交個很多女友了...
作者: harpe (小風)   2013-09-24 21:34:00
我的日和星
作者: Rindler (Space)   2013-09-24 21:36:00
看過他舊文 你可以不用這麼認真
作者: Vipasyin (猥瑣WeiSuo)   2013-09-24 21:52:00
嗯,我確定你浪費時間了,快去做別的事吧~ 他是來宣揚的
作者: shioo (shioo)   2013-09-24 2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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