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iLu ()》之銘言:
: 其實這是我之前遇到的疑問,但一直沒有獲得解答
: 所以想請問一下眾板友的意見
: 大概一年前某天,我剛好到前女友公司附近辦事(那時我們還在交往中)
: 想說就順便等他下班,可以一起去吃個飯什麼的
: 結果她下班走出公司看到我後,臉色超難看,並且很生氣
: 她怪我說沒有事先知會她,這樣是很不尊重她
: 雖然我覺得他的氣憤有點奇怪,但還是先跟他道歉,
: 然後問她是不是事先已與朋友或同事有約要去別的地方了。
: 她說沒有。
: 於是我就想說,既然我都來了,那就一起去吃個飯吧。
: 結果她拒絕上車。我問她為什麼?
: 她回答:「因為你不尊重我,所以我沒必要上你的車,我要自己坐公車回家。」
: 於是我就這樣傻在原地,看她上公車。
: 我覺得我無法理解他的憤怒,而且,就算很生氣好了,也沒必要丟下我不管吧?
: 事後,她還轉貼了他一些好姊妹的意見,
: 那些意見大略來說,就是:
: 「不事先告知就去接人下班,是很不尊重人的,所以不上車是對的」
: 這個問題一直讓我很疑惑,當然事先沒通知是不太好,
: 但既然下班後沒事,真的有必要氣得把我丟在原地嗎?謝謝
不負責任小劇場:
天那 要是被同事知道我有男友
那些工具人看到惹 會不會問一堆有的沒的
要是因為這樣子少好幾個工具人 上班會很累der
要是被高帥富同事看到惹 老娘放的餌就沒人吃惹
難怪你現在變成"前男友"惹
哥推論現在一定有個高帥富隨侍在側
女友朋友會那樣說也不意外 物以類聚嘛
前陣子還有個發文說在台灣當男生很爽der
看看這個例子 應該是說當奴才當得很爽吧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