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fish (用行動來証明自己的決心)》之銘言:
: ※ 引述《hahawei (哈哈)》之銘言:
: : 原po今年32,和女朋友交往10年了,女朋友今年29,
: : 最近家人跟女朋友一直都在催促希望我們能結婚,
: 但是現在的我是一邊哭 一邊掉眼淚 在打字...
: 對女生來說 青春才是她的唯一
對女生來說,或在法律上來說,
寧可結婚後離婚,
也不可交往很多年分手。
畢竟你吃乾抹淨了以後,一點保障都沒有留下。
這在心理上的意涵是,
一個女生結婚是已經準備好要犧牲了。
可能是因為天性、可能是因為傳統,
尤其是台灣習俗等於是嫁入夫家,等於是有天老公不負責任或是如何如何,
她也要照顧小孩的一切,
所以在她犧牲之前,一定要有個象徵的儀式或承諾。
在法律上也會有所保障。
而男生不是這樣想的,
他可能就是想說,我也是一樣付出付出,
但是我不願意承擔一個意外或失敗。
我希望可以隨時切割,甚至我失敗了你也可以切割掉我。
為什麼這樣不行呢?
而女生已經準備好,失敗或意外,但因為婚姻的束縛力,就在一起吧!!
因為我們已經綁在一起面對外界。
就算婚姻過的不快樂,她可以恨你,
但至少她是勇於要跟你綁在一起的。
你爛我就跟你一起爛,或是扛起來,但我不想因為爛就跟你切割。
男生可能沒辦法了解這種深層心理。
一個承諾,一個契約是有它的象徵意義的。
我做得再爛,被你罵得再慘,我還是必須履約。
你可以嫌我,但你不用擔心你一覺醒來,我會落跑。
我就是爛爛的在這裡,直到你跟我解約為止。
你說你寫的時候邊打邊流淚,
我才是哭到沒有眼淚吧~~因為我前男友就是交往多年,一直都很甜蜜,
一夕之間就風雲變色了,給你來落跑這一招。
原來跟家人預謀已久了,而且他搞不定家人最後來個不告而別。
這種不安定的恐懼感是傷人很深的。
如果要形容的話,
就像經濟學裡面,
你會知道人對利益的追求到了一個反曲點是厭惡風險到寧可放棄更大利益的。
我不是沒有分手過,但是我寧可是有事先通知,
給她一點發言權,
有溝通,有嘗試有努力過。
因為這樣才是尊重另外一個人。而不是把她當物品或動物一樣的擺佈她。
勇於承諾吧,孩子。
先從小的承諾開始做。
還有回應你這篇
很明顯她和錢,你已經選擇錢了。其它都事後演繹的,
多說的了。
一個女生知道自己和事業比你已經選擇事業,何必還賴著不走。
別講的好像她離開你一樣,是你設局給她的。
而且你本末倒置,你說大多數家庭爭吵都是為了錢,
你害怕爭吵,
所以要有錢才要結婚。
可是你現在就已經為了錢導致爭吵分手。
不覺得很瞎嗎??
造成為了錢爭吵的是你,不是她喔?
你把你對錢的不安全感和人性的不信任,全部具現化了。
你勇敢說出你的訴求,也是沒有錯,就尊重你,
但不要再用這種你是受害者的方式講話了,會討人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