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rancarnNo4 (拔除四號)》之銘言:
: 我請問一下,她媽當面羞辱你是很沒水準沒錯
: 但妳明明知道人家媽媽討厭妳,不想讓妳去她家妳還硬去
: 今天的羞辱,有一半不也是妳自找的嗎?
不成立
一開始有去過 覺得人家討厭之後不去了
後來再去 是因為男朋友說媽媽不會出現 後來有出現 我認為責任在男方
: 有甚麼好難過?有種闖進雷區就要承擔踩到雷的風險不是?
: 再來,妳男友很沒擔當
成立 男人要有肩膀 可以跟媽媽態度柔和但立場堅定的表白
: 要打麻將不會另外找地方?還要女友冒著被媽媽飆的風險去自己家?
: 而當他媽開始飆妳的時候,他要是不能阻止媽媽就應該趕快帶妳走
: 結果他兩個都沒做到
: 明顯就是應變能力不足
成立
遇到這種事情應該什麼話也不要聽 直接牽著女朋友的手離開現場
遇到事情當下應該先處理情緒 之後再來解決問題 或是衍生問題
: 我建議妳分手,既然常吵架,對方家長又不喜歡妳
: 真的走到結婚,大概也不會多幸福
: 我覺得妳男友根本隱性媽寶,誰知道他在他媽面前怎麼說?
: 反正也才交往沒多久,快點分一分卡實在,就不能找個少吵家長又對妳很好的男友嗎?
不成立
真的有愛 也不是說分就分 重點是兩人之間愛有多少
肯不肯為了走下去去做理性抗爭
一對要在一起 其實緣份也很重要 感情若是那麼好割捨 也不會社會新聞那麼多了
重點在於男方能不能鼓起勇氣 或者是快速成長到有勇氣的階段
去做出正確的表達
萬一真的不行再來考慮分手 而不是直接放大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