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請版友分析一下

作者: solitudewing (追求KPI最高值!!)   2013-12-19 14:12:11
這並不是秘密ID, 但為了將兩人狀況客觀描述, 因此打出這麼怪的文章
讓板友在不考慮po文者男女角度下去閱讀..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3-02-19 14:15:00
你就是A男啊,不說清楚是什麼「秘密行為」避重就輕...
作者: kaojin   2013-02-19 14:16:00
問到答案你就可以幸福嗎?還只是另一個問題的開始。
作者: loneblackcat (幸運E孤單黑貓)   2013-02-19 14:16:00
我覺得她是女方 還有到底祕密行為和秘密人行為是啥鬼
作者: Shelin (夜空)   2013-02-19 14:19:00
原po是現任女友吧。爭辯這種小事沒什麼意義,他的秘密行為已經讓你先入為主了。
作者: keyboy (唯心)   2013-02-19 14:21:00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3-02-19 14:23:00
不會忘記和曖昧對象跨過年, 但不會記得這輩子第一個牽手
作者: skychy (就跟你說不要那麼囉嗦..)   2013-02-19 14:27:00
假議題嗎? 重點還是要回歸「男方為什麼要隱瞞」吧!
作者: skychy (就跟你說不要那麼囉嗦..)   2013-02-19 14:28:00
只是如果男方真的說「不想講」,女方不知道會不會暴氣....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3-02-19 14:28:00
那到底是什麼秘密行為?
作者: Firenzea (firenzea)   2013-02-19 14:32:00
要人評理你也自己寫清楚一點好嗎?秘密什麼的到底是什麼?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3-02-19 14:37:00
如果跨年跟一群曖昧對象去 忘記就很正常啦
作者: kaojin   2013-02-19 14:40:00
其實我看不懂!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3-02-19 14:48:00
1.一些不在女友面前接電話跟迴避訊息聊天的狀況,除非有明顯的徵兆,不然真的是想太多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3-02-19 14:49:00
2.回家後外出沒告知,如果事後有告知那你們再針對類似狀況溝通好規則即可。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3-02-19 14:50:00
3.不要用什麼「曖昧對象」用「前女友」不是清楚多了,重點在於,他跟前女友去跨年是在妳們交往期間的事情嗎?如果不是,就沒必要去吵什麼啦。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3-02-19 14:51:00
就單純妳描述的只是妳想要看他秘密,而他不想讓妳看的狀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3-02-19 14:52:00
況,真的有必要知道嗎?是好奇心?還是有發現男友瞞著自己跟其他異性單獨出門的跡象?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3-02-19 14:53:00
如果只是好奇心,那勸妳不要這麼無聊,去投資自己想做或該做的事情上吧。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3-02-19 14:56:00
妳很看重這段感情,也許是初戀吧?但是戀愛不是生活的一切,拿戀愛佔滿自己的生活對妳自己或者對對方都不是一件好事。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3-02-19 14:57:00
糾結在那兩句話,毫無意義。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3-02-19 15:22:00
你到底是哪一個?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3-02-19 15:39:00
方丈是很小氣的為了保護戀情 最好別跟那位曾曖昧過的聯絡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3-02-19 15:40:00
去交新的女性朋友
作者: btogwx (忘了)   2013-02-19 15:47:00
比較好奇啥是「上一頁上一頁按回桌面」,是我太不懂電腦嗎?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3-02-19 15:48:00
反正只是一般朋友 改去認識其他一般朋友 也是一樣的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3-02-19 15:51:00
根本就不是過去記不起來的問題,一直強調是想呼弄誰啊
作者: btogwx (忘了)   2013-02-19 15:57:00
我可以說...分手比較快嗎?
作者: Rindler (Space)   2013-02-19 16:01:00
你要不要直接說是哪一個 讓板眾閱讀起來很痛苦~
作者: stellast (迪士尼太壞了!!!)   2013-02-19 16:02:00
可以不要試圖客觀做單一人稱敘述好嗎這樣的客觀剋得閱讀的人都不知道要怎麼客觀了
作者: stellast (迪士尼太壞了!!!)   2013-02-19 16:03:00
發文的人有主觀的權利,客觀這種事交給第三者就好了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3-02-19 16:08:00
身為一個不怎麼記瑣事的人,有些過往不記得是真的,有些不重要的人,也只會依稀記得似乎有這個人,但名字可能想都想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3-02-19 16:10:00
不起來.多數記憶都會很破碎. but 兩年前還沒很遠,不會連
作者: stellast (迪士尼太壞了!!!)   2013-02-19 16:10:00
補推回來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3-02-19 16:11:00
有沒有曖昧對象去跨年都不記得(這一定會記得的).A男就只是不想講,不是忘記. 不過都是過去的事,不想講也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3-02-19 16:12:00
不能算是犯了什麼錯吧~ 再者, 如果對戀情很重視, 就算真的是個祕密狂, 為了讓對方放心, 還是不得不很不舒服的把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3-02-19 16:13:00
祕密給對方挖,如果你夠重視這段感情,有時就必須把自己放到後面的位置. 所以結論是:真相是什麼不重要,快分手吧!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3-02-19 16:16:00
不管你是男方或是女方,這篇文章只證明你和對方並不適合.
作者: igetlost (娘娘)   2013-02-19 16:21:00
我前男友跟A男好像 對自己不利的事情都說忘記...但是總是有小地方讓人覺得你還記得才會該
作者: tsutaS (秋花慘淡)   2013-02-19 16:22:00
你應該還有很多不敢講的秘密人行為吧
作者: igetlost (娘娘)   2013-02-19 16:22:00
我後來才相信他有些事情是真的忘記 但是有些事情也是選擇
作者: tsutaS (秋花慘淡)   2013-02-19 16:23:00
你幾乎都只敢抖"女方察覺到的地方"而已誠實一點比較好吧
作者: igetlost (娘娘)   2013-02-19 16:23:00
性的說忘記 只能說你的習慣不好吧 不是忘了就沒發生過,尤其你根本沒忘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3-02-19 16:24:00
據我了解, 每個女生都是KGB...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3-02-19 16:26:00
要忘就忘的乾淨 不過我猜你女友已經挖到證據了最好在秀出證據前 先承認吧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3-02-19 16:27:00
他很有耐心在等你先招 快點把握時間
作者: melodypiano (鍵盤婆婆)   2013-02-19 16:28:00
你不是他的對手啦 問大家也沒用 因為你戰力不夠啊
作者: knifechen (光著腳丫的孩子)   2013-02-19 16:36:00
看不太懂文章到底在說啥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3-02-19 16:45:00
我看不懂這句"是同一個朋友的故事,因女友不認識,只好用多角色敘述"為何不認識就要用多角色?感覺就跟你這篇文一樣,故弄玄虛:P
作者: Rindler (Space)   2013-02-19 17:05:00
假設啥?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阿 為什麼要用假設的
作者: SPKing (我是老大)   2013-02-19 17:11:00
是在裝什麼神祕啦 看了超煩的…
作者: littlerice27 (Rice)   2013-02-19 17:13:00
秘密行為交代不清、私人用語參雜、故事看不懂>請重寫
作者: avatar2009   2013-02-19 17:20:00
天啊 你修文解釋完更讓人看不懂了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3-02-19 17:26:00
修文的是男方吧,你們倆可不可以統一一下名詞定義啊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3-02-19 17:27:00
是男生就先說你是男生,不要再借代A男,很混亂欸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3-02-19 17:28:00
全部都是推測 你沒有任何證據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3-02-19 17:29:00
沒有證據的時候卻整天吵架 我想很快就會分了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3-02-19 17:31:00
翻譯官!翻譯官!過來!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3-02-19 17:32:00
兩年前的曖昧對象還要考他記憶 你比較煩吧
作者: ping15372 (金金)   2013-02-19 17:46:00
看不懂
作者: nobodey13 (暱稱)   2013-02-19 19:48:00
用膝蓋看都是男的啊,敘述男方這麼清楚..
作者: bruce7010 (mickeyboy)   2013-02-20 02:19:00
那麼喜歡搞神秘 幹嘛交女友 自己一人生活不是更隱密
作者: megu9988   2013-02-20 08:39:00
男生根本有鬼。就算沒有,你為何讓人有有鬼的感覺?
作者: skullxism   2013-02-20 10:11:00
才兩年前的跨年又是曖昧對象也會忘,坦白點不要再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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