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
為什麼只有"去接他" or "搭計程車"這兩個選項??
其實有更好的作法是, 叫女友去找間小旅館, 住一晚, 隔天在搭車回來,
這樣安全很多...
至於旅館前誰付, 就看男友要不要表現了,
不過對於這個case, 我是覺得分手分得很好........
這版跟marriage版真的差很多, 這版是真的小朋友多,
所以很多內容都會傾向浪漫愛情至上, 為愛犧牲奉獻,
但其實說到底, 就是把爸媽交給你的人格跟尊嚴丟在地上當妻奴就是,
講白一點, 在座各位有幾個會在路況不熟深夜下大雨的氣候跨縣市去載自己晚歸的父母,
如果做不到, 對於自己女友(還是個會貪玩忘記回家的任性女友), 卻願意這樣做,
不會覺得可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