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前女友跟我求償100萬

作者: diess (影靈)   2014-07-14 10:38:38
※ 引述《shine3958 (shine)》之銘言:
: 我只想和原po說:我沒有甚麼激昂的情緒,只覺得很好笑+為什麼要挑在世足賽這種大家
: 都會在線上的日子發文......
因為他想要用民眾的力量,大量罵你然後把罵你的留言轉給你增添你的壓力
不過顯然他失敗了,畢竟網路上出現過好幾次和事實不符或避重就輕的文章
陷板友們於不義,所以沒頭沒尾不講清楚,只顧打悲情牌的文章已經不會像以前一樣
獲得廣大共鳴了
: 一開始偵查方式是:
: 「你提甚麼,而我予以攻破」的型態
: 這樣的方式我很辛苦,因為你亂說甚麼,我就要加以反駁,還得想盡辦法找出書面資料
: (好險對話紀錄我通通沒刪,現在才能拿出來用)
: 可是開了這麼多次之後終於起訴了,也更能證明我跟你之間到底是誰頭腦不清楚,
: 誰做錯事。
: 你每一次供詞對於案發時的作為都完全不一樣,事實只有一個,不會有太大出入的,
: 誰在說謊可以知道
在之前我的文章下攻防戰就看得出他是這樣的人,所以我一直懷疑他真正害怕的
就是文章被你拿去利用,不過很可惜,沒有確切的證據和行為
我是不會輕易相信這種人的話,謝謝你提供了真相
: 3.關於你家庭狀況我只能說,實際狀況拿來版上講,絕對不是你講得如此可憐,有新房子
: 住怎麼會是你講得那樣呢?起訴書也載明了這是你的訴訟策略
: 交往時我跟你講過好多次,如果你真心愛你的家人,那你絕對不該讓他們傷心,更不是
: 把家人拿去當擋箭牌
其時光是能長時間上網和板友們對嗆,我就已經懷疑他家沒他講的那麼可憐了
: 5.222是真正下定決心,態度強硬斷絕聯絡後幾天發生的
: 所以案發後這一年常常在想
: 或許我哪個時間點斷絕聯絡,這個案子都會發生吧
加油,就如我的文章所講的,今天不讓他因為錯事受罰
他就有可能會以為這招有用,而讓他害到更多的人
所以,加油
: 6.你的確是一直求我原諒你,但我看太多次了,都是鱷魚的眼淚
: 一邊希望我原諒你,一邊又用分身臉書帳號說要用管道拿槍殺了我
: 我都不知道甚麼才是真心話,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走出家門就會被殺掉
: 你要堵我太容易了,從外地過來的你案前案後都還是住在我家附近不願意搬走
: 我哪知道某一天真的就這樣被你殺了呢
不知道能否拿那些恐嚇文章報警申請保護令
你可以問問律師能否做到,人身安全還是很重要的
網路警察其實很厲害,就算換了帳號用跳板,還是能有機會抓到人
所以可以報警看看,有做總比沒做好,人身安全是能盡量多做防備就盡量做
寧願有準備而一輩子用不上,也不要突然發生時卻沒任何準備而喪命
: 7.我不需要賺和解金,這又不是和解金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 我最討厭的就是用這類的話汙衊我的人格,我自己在工作幹嘛要搞這種事情,
: 說這種話的人你們真的有打過官司嗎,訴訟曠日廢時浪費時間,麻煩死了
這個你別怪板友了,畢竟他說的沒頭沒尾,大家根本不知道真實情況是如何
光是大家沒輕易被他的哀兵策略欺騙而對你開罵,就已經很有理智了
現在有你的真相出來,大家顯然會一面倒支持你,所以請原諒不知情的板友們
畢竟八卦板發生過訟棍亂告人,或是一些仙人跳事件
不知道詳情的大家也只能這樣猜,站在板友的立場上就能明白
不過也真的辛苦妳了,畢竟你辛苦過來,容易對這種言語敏感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 8.我不後悔我去年報警,雖然這一年還是睡不好,每次開庭一被問交往過程就衝
: 出去吐,我更不認為因為報警了我就得到幸福快樂
: 另外我好奇的是,怎麼這麼厲害知道他還有妨害自由這條,我完全不知道發生甚麼事@@
: 打得很亂文章又很長希望大家見諒,謝謝推文回文的支持,
: 最後我只想說,
: 就算你常常PO臉書說你要殺了我全家,我還是不會原諒你而堅持下去的,
: 做錯事就要承擔!!!!!!
是的,做錯事就要承擔
請加害者永遠不要以為自己的行為,可以不用承擔後果
有種做就有種承擔,不要後果來的時候
忙著把身邊的家人推出來當擋箭牌,這樣只會讓人看穿
加害者根本不是想保護家人,反而是利用家人來保護自己
自私的性格更加明確,不要以為大家都是笨蛋看不出來
最後,加油,支持你
如果有什麼安全上的問題,或是感情問題,歡迎上板來問
板友會熱心幫你解惑,想出解決方案的
作者: KernelChen ( )   2014-07-14 10:40:00
外人就閉嘴吧 不然事主又要吐囉
作者: devil2816 (想翹家的狐狸)   2014-07-14 10:44:00
一樓是分身帳號嗎ㄏㄏ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7-14 10:45:00
事主就等著去坐牢吧~ 是要吐什麼先擔心自己的小菊花唄,222進去的八成都會有人好好照顧的
作者: GFDS (on diet)   2014-07-14 10:46:00
事主遭到報應 以後就不會有其它女孩子受這樣的罪了
作者: Runken (水瓶神話)   2014-07-14 10:48:00
記得網路警察裡有個超級高手~專長於數據分析推理~查分身這種小事~根本就是跟喝水一樣簡單(他是查洗錢的專家)所以事主就快快報警吧~
作者: twnc1006 (twnc1006)   2014-07-14 10:54:00
支持告死那爛人! 但這篇回文真的沒必要~
作者: Dinjang (DD)   2014-07-14 11:00:00
犯罪的人應該快點被抓去關
作者: SaChiA5566 (煞氣ㄟ5566)   2014-07-14 11:03:00
推一個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4-07-14 11:06:00
那個 事主應該是說女生吧 這些事回想一次痛一次...
作者: diess (影靈)   2014-07-14 11:07:00
其實告與被告都是事主,至少有兩個事主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4-07-14 11:16:00
我知道啊 我是說一樓想說的事主會吐應該是指女方...
作者: yakuhime (歪歪)   2014-07-14 11:24:00
一樓應該是指女生吧 他回文有說被問交往過程就衝出去吐
作者: lovetoo (too)   2014-07-14 11:27:00
男的怎麼沒被聲押啊?最恨在法院遇到這種__!
作者: williebom (回憶...洗刷不掉...)   2014-07-14 11:28:00
呵呵 222進去的是連替代役都會幫他刷菊花的 自做自受
作者: muchieh (八方)   2014-07-14 11:30:00
替代役才不想zzz
作者: gbcowandy (爪爪哥)   2014-07-14 11:39:00
鄉民是理智的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07-14 11:54:00
推,原po感覺危險的話請務必尋求警察協助
作者: weitom (就是愛可樂)   2014-07-14 12:18:00
我比較想知道 在西斯版被水桶的內文~~  XD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14 12:28:00
被告才會被肛到下面嘔吐勒~超愛私怨的拉
作者: Linpossible   2014-07-14 12:50:00
那畜性輕視了網路的傳播力量
作者: credo8 (8)   2014-07-14 14:05:00
推!!!! 說得好!!!!!! 原po(shine大)加油!!!
作者: dioxin125   2014-07-14 14:52:00
一開始是怎麼猜到222..我從原文完全看不出來推文走向
作者: Go1denDragon (金龍)   2014-07-14 14:59:00
我也很好奇怎麼有人猜到222,我猜是有人知道內情
作者: Tampa (光芒)   2014-07-14 15:05:00
一半同情 一半覺得活該 唉唉
作者: diess (影靈)   2014-07-14 15:15:00
因為有人人肉到的資訊集合起來推測吧
作者: sheep111 (載不動,許多愁)   2014-07-14 15:22:00
有人說原原PO家境不錯欸 好想通報法扶= =+
作者: noiretblanc (noir et blanc)   2014-07-14 15:44:00
應該要通報法扶的,有錢不會自己請律師是怎樣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7-14 16:35:00
奇摩知識家那篇應該是他吧?
作者: Go1denDragon (金龍)   2014-07-14 16:51:00
樓上你說議員的妹妹那個嗎?
作者: maze777 (醫療特權人士)   2014-07-14 17:37:00
說的沒錯 能上網家境會爛到哪去 再不濟 智慧手機可以用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7-14 18:26:00
G大,就是你說的。之前有人提出但不知道是不是
作者: wanryung (泡泡)   2014-07-14 18:46:00
知識家關鍵事是什麼啊@@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7-14 19:10:00
前女友 求償100萬 這些吧
作者: sheep111 (載不動,許多愁)   2014-07-14 19:17:00
但是必須要知道是誰才能通報,請知道的人偷偷通報吧
作者: lucywhite (魚兒)   2014-07-14 19:49:00
溫馨回文推!
作者: wanchi1102 (0w0)   2014-07-14 20:02:00
幫推,人身安全重要
作者: chu0309 (路易絲)   2014-07-14 22:06:00
推 加油
作者: semind (Lee)   2014-07-15 12:21:00
男方講話吞吞吐吐 簡直把人當白痴耍 對司法人員應該也這樣
作者: momogi1105 (桃園北川景子)   2014-07-15 15:43:00
知識家那篇也寫的避重就輕
作者: weitom (就是愛可樂)   2014-07-16 00:00:00
GOOGLE關鍵字 妨礙性自主,求償100萬- Yahoo!奇摩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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