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ess (影靈)》之銘言:
[刪]
大致同意diess版友所言。
不過,原潑沒有提到,他的生活圈中,還有多少類似的女性,以及,他目前是否心中
仍有暗戀或者曖昧的對象?
如果原潑目前心中排第一名的女性不是文中的女主角,那麼,冒然答應交往後,過不到
一個月,真正的本命跑來表白心意,那原潑該怎麼辦?
或者,另一種狀況,是答應交往後沒多久,當初最愛的前女友又跑來復和,這一類的戲
碼,是否可能會發生?原潑對自己的感情世界交待太少,實在無法讓人給建議。
總之,「不是那麼地喜歡」,雖然未必構成拒絕交往的理由,但原潑應該審視一下目前
自身的異性人際關係,是否有可能會讓答應交往後的對方帶來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