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分手後該把公積金拿回來嗎?

作者: Badrain (雨壞)   2014-08-12 13:26:47
※ 引述《biorad (票哥)》之銘言:
: 在一起一個月後就協議
: 每個月我出20K他出5K當作出去吃喝玩樂或是其他需求的公積金
: 七個多月過去了終究還是被買單了(2013跨2014真的沒有很厲害
: 超渡了二次依然是喚不回
: 問題來了
: 公積金還有剩餘
: 該跟她拿回來嗎??
: 題外話
: "我做了決定就不會讓你有挽回的機會" 聽起來真的很討厭 雖然我還是愛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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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問你一個問題,
如果你女友現在是劈腿分手,這筆公積金你還會不會上闆來問你要不要拿回來?
這種人我也碰過~
看你的想法吧,你覺得要給他那就給他,你覺得該算清楚那就算清楚.
只是你現在決定,那你之後就不要靠北!
妳單純問該不該 "該"
看你自己覺得對方是怎樣的女生,
有的女生就會一直占這種小便宜, 最雞掰的是還覺得理所當然.
錢這種東西算清楚點好.
我跟前女友剛分手的時後很多金錢上面的東西搞得不清不楚,
事隔半年後,
她一些事情曝光,外加把一些金錢流向給算清楚,
才覺得超狗屎的
作者: biorad (票哥)   2014-08-12 14:25:00
你說動我了~~感謝~~劈腿分手的話絕對是要回來不會來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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