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友真的很可愛。看起來有點嬰兒肥,笑起來甜甜的。她不太愛出門,說是怕曬黑。
跟我在一起之後,被我養的肥肥的,所以我都叫她--肥宅。跟我真的是天造地設的一
對。
我不太記得是怎麼跟她認識的,只是第一次見到就有一點熟悉的感覺。後來也沒有特別
的追求,就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
我跟我的女友都是彼此的初戀,所以也不太懂應該如何取悅對方。每天就是各自做好各
自的事情,然後互道晚安。說真的,身為宅宅,這種平靜的生活其實很幸福。
隨著年紀漸長,我們對這個世界了解的越來越多,我開始害怕她會不會有一天不要我了。
她的學業優秀,是國立大學高材生;但是我,每天只會打魔獸,考試考了很多次還是不
會過。那種身分上的反差,讓我一度覺得為了自己的自尊,說不定跟她分手才是最好的
選擇。也因為有這種疙瘩,我跟她之間的衝突越來越多。她每次被我兇過之後,都不太
說話,只是靜靜的等著我發洩完我的怒氣。
我知道我做的很糟糕,我也不太清楚為什麼我要這麼做。不過我還是這麼做了,我甚至
不太知道我到底是希望她離開我,還是不離開我。我越煩躁,我的狀態就越糟糕。那次,
是我傷害她最深的一次--我強暴了她。我不是衛道人士,但是我也知道面對跟自己那
麼久的女朋友,做出這種行為,是十分惡劣的。完事之後,我沒有說話,她呆滯著一言
不發,看著滿床的精液,她哭了。
從此之後,她不再說話了。她沒有刻意的迴避我,但是從此之後再也沒有跟我說過一句
話。我的心很痛。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但是我的懦弱,讓我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她。
過了一個多月,我在ptt上收到了她寄來的訊息:我不怪你,我只希望你振作。
我看完這句話百感交集。我知道她原諒我了,但是看著我如此糟糕的生活,我就算要振
作也不知道該如何振作起。但是對我而言,她的這句話就是聖旨,是特赦我過去種種罪
孽的聖旨。我沒有逃避的理由。我關掉了魔獸,出去打工賺錢;我拿起了課本,花了三
個月奮發圖強,考了轉學考,當上了她的學弟。
當那天我拿著錄取通知跟一束花到她的學校報到時,我看到了她在校門口迎接我,我哭
了。那天起,我就發誓要好好的寵愛著她,不能再辜負她。
把她養的胖胖的,是我現在跟她唯一的興趣。每次我嘲笑她的身材時,她都笑笑的作勢
要打我。再一年半,就是我們在一起15年的時間。或許,那時候,我應該要給她一個承
諾,不過她會上ptt,所以可能還是先不要說出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