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angle (kawai)》之銘言:
: 男友跟我交往了3年,現在分別是32歲及28歲,
: 男友是台中人,家人也都在住台中,目前在台中工作,工作可調往台北,工作滿9年了。
: 我則是台北人,家人在台北,工作也在台北,年資2年,
: 所唸的科系離開台北後很難找到適合的工作。
: 交往後雙方有共識,會以台北為家,先租屋、並以買屋為目標努力,
: 不過其實男友有工作好幾年了,有一些存款,
: 所以男友自己也不排除有出現負擔的起有滿意的房子的就先買(作為他自己的婚前財產),
: 我知道男友有時候會自己在休假時看房子。
: 由於他打算用自己的存款+貸款,我不會出到錢,如果買了會是他自己的婚前財產,
: 所以我沒干涉這件事,也沒陪他去看房子過。
: 前幾天,男友突然在電話中說 "我媽剛剛打電話告訴我,她幫我在台中買了一間房子",
: 買在他台中工作的單位附近,
: 用的是男友的存款,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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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潑要看重點,男友買房是一次付清,而非貸款去買房,
所以,他本來就有這筆錢了,就算不買房,那筆錢本來就算是婚前財產的一部份。
先不看住哪裡的問題,
純粹問,如果妳現金流有個幾百萬,妳要拿來做什麼?
在台灣現在這個世道下,買房真的是一個中規中矩的做法。
妳就當成他只是在轉換其資產的型態就好了,
只是選了一個稍有風險但預期報酬還不錯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