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男友說收房租

作者: Depreciable (可典當)   2015-01-22 03:37:46
※ 引述《cobycake (焦糖女孩愛麗絲)》之銘言:
: 和男友(38歲)去年10月中認識,彼此都認為兩人興趣相投又聊得來,常常一起去慢跑,去
: 年12月底在一起。
: 因為他一直說朋友可能今年3月在台北開店要去幫忙(我們都在台中),我又剛好最近因為
: 經濟壓力而找工作,又希望至少在同一個縣市,不要遠距離戀愛,就到台北面試也上了,
: 2月開始上班。
: 問題來了,他在台北有買房(他之前都在台北工作,去年因為家人健康才回到台中),房子
: 應該(沒確認過)是他和前女友一起挑的,前女友有沒有分擔頭期款我不知道,是不是用前
: 女友的名義貸出來的我也不知道。orz
: 確定的是目前還有房貸100多萬,每個月要繳12000,且前女友目前沒有在幫忙繳房貸。
: 他和前女友在一起12年,女方想婚,但是男方不想,我男友有跟我說過,因為看到他父母
: 的婚姻,讓他害怕而不相信婚姻,加上和前女友常常溝通不良,她是月光族,他覺得壓力
: 太大,兩年前女方去澳洲打工不回來,至今,他們分手+沒連絡總共9個月了(就是分手僅
: 半年就遇到我)。
: 因為他台北有房子,自然就會討論要不要同居這件事。
: 以前剛在一起的時候,我曾問他說我們以後要不要住一起,他回我:最終是會住一起的吧
: 。
: 但是我面試上那一天,他卻發脾氣說為什麼答應公司去上班,太衝動,沒跟他討論過,打
: 亂他的計畫,為什麼不在台中找工作(他目前的工作是在台中的,要等朋友可能今年3月在
: 台北開店才要去幫忙),他不想同居等等(害我傻眼,那之前回答說最終是要住在一起的吧
: 那個人是誰,我後來再問原因,他說覺得雙方個性都強,住在一起一定會吵架,還問我會
: 不會煮飯打掃洗衣拖地,叫我要分工作家事等,家事當然是難不倒我啊,只是工作太忙會
: 堆積)。
: 我跟他解釋,時間沒辦法配合得剛剛好,很多工作機會現在會有是因為很多人打算領年終
: 就走,上了的話我就2月自己先上台北。
: 然後他說,在外地本來就有開銷支出,他的房子要租我(用比行情價低一點5000給我),希
: 望要幫他分擔房貸,這是我覺得很不舒服的地方。因為就算他沒有開口,我也會貼水電雜
: 費給他(比如說每月3000~4000,這樣應付水電管理費什麼的應該綽綽有餘),但是不應該
: 是用房租、幫付房貸的名義套在我身上,因為我會覺得,房子是他的,何況這房子極有可
: 能是他和前女友挑的+一起買的。
: 還有,房子衣櫃都是前女友的衣服,我問他說為什麼不請前女友來拿走,他說現在都沒連
: 絡了,而且她在澳洲,人無法來拿,可是要清掉總有辦法吧?寄回她老家?主動告知她如
: 果她不回覆就丟掉?我開始覺得,12年的感情絕對不是那麼簡單斷掉,他是還在等嗎?
: 我覺得很心寒,但畢竟才剛開始交往,還想要再溝通努力看看,我的問題是:
: 1. 我很不喜歡他用房租、幫付房貸這些辭,因為他並不想結婚,相對的女方有責任去分
: 擔這些嗎?如果他說幫忙繳些水電雜費我還會欣然接受,他說房租、幫付房貸,好像我只
: 是房客,不是女友角色,一切是利益大於感情,算的太精。
: 如果真的要我負擔房貸,可以,以我的工作收入也沒問題,那是不是應該要我給他當初繳
: 出的頭期款的一半+他從開始到現在付過的房貸的一半+之後也幫忙付房貸的一半+生活費
: 也各半,然後房子改成共同擁有,這樣最公平!!>_<lll
: 然後他也不婚(雖然現在有結婚也不保證忠貞啦!我自己對是不是相信婚姻也還在考量),
: 那要求房租、幫繳房貸,也太奇怪了。有沒有人身邊類似例子的怎麼處理。
: 2. 我希望他能清掉前女友遺留的衣服,衣服在那邊我很擔心某天前女友回來拿衣服就複
: 合了,或是他根本還沒走出前一段感情?
: 跪求大家幫我分析
一篇文章好幾個東西全混在一起講了,以下幫分幾點:
1.
他為了你到台北發脾氣,有可能是不一定想要去台北工作,所以討厭遠距離
但的確是雙方欠溝通的結果
2.
如果你未來想要結婚生活,現在就分手。不要妄想可以改變一個未婚主義的人
3.
你住他的房子,付租金很正常。但是強烈建議必須得寫合約。
然後他得把所有前女友東西清空,就當作他是你的房東即可。
4.
前女友東西不清空,你還沒權力丟掉。
如果你怒丟,日後可能有法律問題。
(詳細請翻法條詢問高手)
5.
房子還不知道是不是完全在他名下,法律上的一介路人幫繳貸款
日後要有將錢丟進水裡的心裡前提。
也有可能被前女友要求搬離(如果房子她有共有?)
作者: lymphMiss (confess)   2015-01-22 03:57:00
Push
作者: owlonoak (深邃光輝)   2015-01-22 07:42:00
這篇沒錯 房租可以收 就依法辦理 簽合約
作者: eirihyde (Livia)   2015-01-23 02:01:00
此篇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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