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未婚夫預計3年後結婚,
因他家人現在這幾年是租房子住,現在住在他們租的人有他哥和他媽媽。
另有一個姊姊是同性戀者,跟他的女朋友在他們家附近租房子一起住。
(他其他的姐妹已出嫁了)
我未婚夫說他們家約3年多湊夠頭期款想在他們現在
住的附近買房子(他們是住中部鄉下地方,
因我不太清楚大約要買多少錢的房子,
但平常只有他哥和他媽媽二人住,所以我想因為不會買太大間。)
因為聽我未婚夫說他和兄姊說買房費用
是他們三人平分(他們長輩沒有任何資產),
但我後來想想好像怪怪的,買的房只要是
他哥和他媽媽在住的,他姐的部分我不太清楚住附近
可能會回家一下,但不太會常回家過夜。
而且以我印象中他姐姐(和他家人說話方式是)會隨口說出話,
但之後可能會因為覺得當初想的不夠周延
,而反悔。(簡單說我覺得他姐姐可能會反悔或少出錢)
三個人平分費用讓我覺得怪怪的點,
是我不了解這是本來就應該做的事除以三份,還是我不太懂人情世事在計較呢??
因我覺得平時我未婚夫大約一年
回他家住約六次,他姐也在外面租房子,
所以以後買的那間房也只有他哥和他媽媽住,
而我和未婚夫目前也在存錢想為我們倆自己買一間房。
為了存錢我們目前約30歲了,生活節儉,
買東西都會忍下來不敢太奢侈。連車子也想說等有小孩再買。
可是我目前想到未來要負擔那麼多費用壓力真的好大。
我是想說難道一定要平分三份,因為他媽媽一定
只想跟他大兒子住在鄉下,不可能過來都市和
我們一起住。難道不能我們和他姊姊補貼
他哥哥多一點錢,可能我們和他姐各付
大約5分之1的部分,這樣的要求會太過分嗎???
約5分之1,因為不曉得這樣的分攤會很過分??,還是
是一般大眾可談的,因為我未婚夫也不是很懂。
謝謝^^
另外我們孝親費是會另外付的喔
孝親費有說好,是再另外三個人各付約6000元。
房子會登記在誰,我想如果除以三的話不曉得法規能否寫這三個人,如不行的話
就寫他哥。
如果他媽媽可以接受離開他住習慣的鄉下家鄉,來都市跟我們住。
或是流留住我們三個人的家。看他媽媽要住輪幾年都可。
不過我自己感覺他媽媽應該無法離開習慣的鄉下家鄉。
先謝謝大家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