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rtz2 ([])》之銘言:
: 分手主因應該不外乎以下兩種
: 劈腿分手:
: 被劈腿分手當下可能會很痛
: 可是痛到一個極致會把那種痛轉成"要過的比對方更好"的心情過日子
: 但是也有可能被劈腿後一直走不出來
: 個性不合分手:
: 會到個性不合分手一定是長時間的吵架-磨合-還是吵架
: 最後雙方都受不了這種生活 才會協議分開
: 但是在吵架的那些日子裡 是不是自己的身心也被磨損的差不多
: 分手後也覺得無法再愛別人
: 但是也有可能情人一變成朋友 就不吵架了
: 想請問各位 這兩種分開的模式 哪一種對妳/你來說 比較痛苦?
先不要說這兩種哪個比較痛,先來看這兩種東西能告訴我們什麼訊息。
劈腿能告訴我們的訊息
◎對方比我好
◎我比對方差
◎彼此不適合
個性不合告訴我們的訊息
◎彼此不適合
看出端倪了嗎?
劈腿可能包含『個性不合』這個問題點,而個性不合則可能衍生『劈腿』這
種行為。
問題是個性不合這邊得到的資訊量遠比劈腿來的少,所以要談誰痛不痛苦,
不如說從哪種經驗中,得到的東西更多、更寶貴,對自己以後更有幫助。
劈腿,這是一個會讓你全面否定你自己的行為,不管是個性也好、平常的相
處也好,甚至是一些雞毛蒜皮的鳥事。都會因為劈腿的這個行為,讓你好好
的再省視一遍自己。
個性不合,分了就分了,會覺得兩邊都有問題。真的不合也沒啥好勉強,總
會找到下一個適合的人。不會有什麼特別想改變的動力,因為在消磨彼此的
過程中,最後只剩下麻木而已。
我覺得從被劈腿中學習到的東西,比我在個性不合中的多了很多,也讓我在
以後的戀愛中得到的幫助較大。
至於哪一種比較心痛、比較痛苦?
痛苦並不是在於離開的方式,而是你愛的比對方多時對方卻先離開了你
大概就這樣,一點過來人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