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kch6217 (娜玲)》之銘言:
: 婚前對女生百依百順
: 把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
: 但是婚後如出狀況
: 這該怎辦呢
: 個人還是覺得不管婚前婚後
: 男女都應該財產分別獨立處理
: 但是要有一個男女雙方共同持有的帳戶
: 男女每個月各存相同金額進去(比如各存20000元進去)
: 這共同帳戶就是用來支付整個家庭的所有開銷
: 這樣才公平合理
: 不知大家看法為何?
如果以前那年代,車貸房貸都超貸的年代都掛女友名字,開公司開支票也掛女友名字,一
堆笨女孩還以為賺到車賺到房,結果真的垮了,房貸車貸付不起,男生也跑了,當房價快
大跌時,跟本被掛名買房是相當危險的事情,法拍屋這兩個月爆增,股市過萬點又下來,
已經是警訊了,別以為房價不會爆跌,時間一到想賣還賣不掉,窮的只剩下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