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女友吵得不可開交
因為原本要跟朋友約吃飯還沒約成就被她發現(兩男一女)
是國中的好朋友
半年見一次
剛好最近比較不忙所以想約吃飯 (但本身是研究生白天要去實驗室)
我原本有答應她她要補習我都會去接送她 (一四五晚上陪搭車)
之後我就說如果女朋友沒有要補習的時段大家都不行的話
我就要跟她請假跟朋友去不能接她
然後她就爆怒了
說跟她約好的時段就該跟別人說沒空
以及罵我 以前自己跟朋友約好就不敢食言
一直對她跳針說我就先跟別人約了阿
怎麼現在對他就可以義正詞嚴的說要爽約
然後就說 對她要這樣雙重標準的話就分手
但是我覺得陪她去補習明明一個禮拜有這麼多天
跟朋友都通常是半年或三個月一次
偶爾這樣跟她請假一天也不行
我不懂,請問鄉民這樣有很過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