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另一半跟異性私底下出門

作者: Steinadler (平伏せ,愚民ども。)   2016-02-18 17:25:04
※ 引述《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之銘言:
: ※ 引述《Steinadler (平伏せ,愚民ども。)》之銘言:
: : 我不明白你的邏輯
: :   如果你可以同意讓女友和異性出去約會
: :   那有沒有報備,對你來說有差嗎?
: :   這是價值觀的問題,沒有對錯
: :   我無法理解,你的重點居然不是在約會這件事,而是在有沒有報備...
: 你無法理解的原因,在我看來,
: 是我們對「允許女朋友和男孩子出門」這件事的意義,有著認知上的不同。
: 對你而言,女朋友和男孩子出門叫「約會」
: 對我而言,女朋友和男孩子出門叫「跟朋友約見面」
我有異性朋友,很多認識的時間都還比女友長
    可是我不會單獨約她們見面
   
    原因很簡單
    1我要考慮到我女友的感受
    2我要尊重對方的男友or老公
  
    當然你可以問心無愧,但是除了問心無愧外,有一種東西叫社會觀感
    我相信這世上有純友誼啊,我也相信有EX分手後變好友這種事啊
    但那又如何?為什麼要做出這種會讓人家閒話的事?
: 除非你嚴格要求女朋友跟你交往時要完全斷絕跟異性的交友關係,
: 朋友裡或是連聯簿裡只能有同性的聯絡方法。
: 要不然,平平都是朋友,為什麼就只能跟同性出去,不能跟異性出去?
: 如果你能想通這點,那麼有沒有報備是不是重點或是是否有差,
: 你應該可以理解才是。
:  
    我不能理解啊
    如果按你的講法,人家只是好朋友的見面敘舊,也不是約會
    那有沒有和你報備有啥關係?
    我女友要跟誰出門,那是她的自由,她會主動跟我說也好,不跟我說也罷
    我又不是她監護人,為啥要跟我報備呢?
    再拿我來講,我就是不會和別的女生單獨出門啊
    要約,可以,要嘛一群人,要嘛我帶我女友一起或妳帶妳男友一起
    光明正大的,有什麼好見不得人?
    因為我會重視女友的感受,我心裡有她,我就會在乎她的感覺
    在我心目中,她比我的任何一位異性朋友都重要
  
    如果這個朋友會因為我不單獨和她出門就和我絕交
    那這種朋友我也不會吝惜
: : 你的感情觀,是打擂台??
: : 所以你追求女生,是一種挑戰,然後追到了準備隨時應付外來的挑戰
: :    是這樣嗎?人類不是野獸吧?這是猴子和獅子這種社會性野獸才是如此吧?
: :   
: :    去討論該不該讓他/她去,本身就是一件吊詭的事情
: :    兩人交往,本來就有所謂的義務和責任
: :    差的只是結婚的那一紙契約罷了
: : 有男女朋友了,還會想跟別人出去約會的人,本身就是不想負責任的
: : 當然你們也可以各玩各的,互不限制對方
: :    不過那種我覺得還不如找炮友比較輕鬆自在
: 對一個算是在字數不算少的文章中的那麼一句比喻,
: 可以做出這樣子的自我延伸釋義,我是該給你拍拍手。
: 不過可以把重點放在該放的地方,不要花時間在曲解別人意思上嗎?
: 而從你下半部的說明來看,就像我前面所說的,
: 如果你把女朋友跟異性朋友都當做是「約會」來看,
: 那麼足以說明我們兩個對這件事上的認知差異。
: 我無意爭論誰對誰錯誰優誰劣,你覺得這樣子很好就好,
: 只是我不這樣子認為而已。
     當然是約會,不是約會為啥不可以帶另一半出席?
     一對男女脫光光躺在床上,說只有蓋綿被聊天,這話你信?
:   
: : 交過很多女友是件得意的事嗎? = =
: : 我都跟我妹講,會交過超過5個以上還沒結果的,比從來沒交過的還嚴重
: :    因為那表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麼
: : 我講白一點,你如果在過去的感情中有所成長
: :    那麼你不會一個換過一個,然後到現在還不知道問題在哪裡
: :    你的思考模式就像那句名言: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 一樣
: :    看似有道理,其實是詭辯
: :    我也知道你可以不在乎,因為反正跑了你再換一個就好啊
: : 你有把對方當成是未來結婚對象,要牽手一輩子、呵護一輩子的人嗎?
: :    對你來說,人就和東西一樣,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呀
: 首先,我沒有很得意,我也說明了為什麼我會說這個的原因。
: 再來,喇喇長地講了這麼一段來評論我的過去,
: 你又真的知道我分手的背景和原因是什麼嗎?
: 你對我一無所知,就只知道我交過的女朋友數量,
: 卻就認為自己夠格跟我說出:
: 「我講白一點,你如果在過去的感情中有所成長
:    那麼你不會一個換過一個,然後到現在還不知道問題在哪裡」
: 的這些話?...
: 請恕我說句話,你會不會太自以為是了一點?
你可以反駁我講的哪裡不對
而不是用一句你太自以為是了就帶過
不然我就簡單問你一句
你為啥一個換過一個?就這樣就好,不用解釋太多
: :    你不是在談感情,你是在遊戲人間
: :    我沒有說你的想法是錯的,但你追求的,只怕和大眾一般的不一樣
: 呵呵,估且不論我追求的是不是和一般大眾一不一樣,
: 以你對「女朋友和異性朋友出去 = 約會」的這個認知下,
: 是否就能夠讓你或其他人追求到一般大眾所希望的那個目標,
: 我想恐怕也是未必。
    是嗎?回去看一下原文下的推文
    和我說的有哪裡不同? 
作者: a110009 (小飛)   2016-02-18 22:31:00
也許這是來自於每個人的價值觀,所以才有所謂合適不合適
作者: zero4 (zero4)   2016-02-19 00:02:00
作者: m06 (桂冠湯圓)   2016-02-19 02:58:00
對我而言,太在意社會觀感,只是給自己的包覆罷了。然後你的前題都是建立在你的另一半會care之上,但如果雙方夠成熟能有默契,未必會care跟異性出門就算約會......好吧,就算這樣D大似乎也沒提到不給跟?我隨便就可以想到n種交往五人的原因,ex絕命終結站。網友又何必給你報備分手原因?你以為自己是誰?
作者: hmsDEBBIE (*黛比*)   2016-02-19 08:54:00
作者: kta1223jp (E大T)   2016-02-19 09:23:00
作者: s87069 (八卦山土雞)   2016-02-19 21:58:00
個人是不太理解原po的想法,不過我覺得再這樣放縱下去,夜路走多了會遇到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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